怒江州委政法委2019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怒江州委政法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
从事行政事务和文秘辅助性工作人员2名(具有一定的文秘写作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从事政法信息网络管理工作人员1名(有一定的新闻写作、摄影摄像和后期制作基础,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具有怒江州户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并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四、使用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州委政法委发放的工资和州人社局发放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共同组成。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六、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报名表及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电话报名可在收假后补报相关材料)。
报名地点:怒江州委政法委政治部(州级行政中心A527室)
联系人及电话:何青秋,0886—3888840,13988618832。
八、招聘程序
(一)由政法委机关招聘工作组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
(二)应聘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笔试面试,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笔试面试,并组织政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提交县(市)级及以上国家医院健康体检合格材料,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劳动部门备案登记。
中共怒江州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