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人员招聘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国卫人发〔2017〕48 号)《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云卫人发〔2018〕12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激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我市继续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服从安排。
(三)具备用人单位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四)特岗全科医生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 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 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的医务人员。
3. 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培训,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4. 具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从事临床诊疗工作5年以上(含5年),经过培训,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鼓励城市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五)有下列情况不予招聘: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在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有关事项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威信县10人(招聘岗位详见招聘简章)
(二)报名方式、招聘时间和招聘地点。
1.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6日-28日
3. 报名地点: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党办(昭阳区望海路45号501室)
4. 联系方式及报名邮箱:
0870-2158651;ztwsj001@sohu.com;
(三)招聘有关事项:
1. 报名时,报名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每名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
2. 报名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免冠照3张。
3. 此次招聘不受报名人数限制,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考生参加所报单位的岗位进行笔试,遴选出优胜者进入政审、考核。
4.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四)考试、考核、录用。
1. 笔试。凡报名者参加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笔试,笔试方法采用笔答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依据笔试成绩高低遴选出优秀者进入选岗、考察、考核(若成绩并列者,则加试面试确定确定最终人员),所有笔试成绩均予以公示。
2. 凡已聘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无故不到公开引进单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4年以上。
3. 岗位培训。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安排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按照原卫生部制定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卫办科教发〔2007〕48号)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国中医药发〔2007〕21号)要求,进行为期3个月的岗位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岗位培训合格证。
三、人员管理
(一)签订合同
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特岗全科医生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二)考核管理
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特岗全科医生聘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评价的基础上,强化对特岗全科医生的年度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在内科、中医科增设全科岗位,搭建工作平台,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均衡考虑特岗全科医生临床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通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
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直到解除特岗全科医生聘用合同。
(三)执业注册管理
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增加或变更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全科助理医师,由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和医师个人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四)户籍、人事和党团关系
聘期内户籍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按照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
四、激励与保障
(一)资金保障
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威信县财政给予积极支持,根据实际招聘在岗人数拨付经费。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薪酬、社会保险缴费等费用。
鼓励社会各界采取设立专项基金奖金、补助等方式,为特 岗全科医生提供支持。
(二)薪酬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逐步实现同岗同薪。特岗全科医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乡镇卫生院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承担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倾斜。
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支出,如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地方财政承担特岗全科医生的地方性补贴和特岗全科医生的社会保险缴费等费用。乡镇卫生院承担特岗全科医生奖励性绩效工资、岗前集中培训等费用。
(三)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服务期满后,续聘为特岗全科医生的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被直接聘用、定向考核招聘为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工作人员、定向招聘为县级医疗机构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相关规定参加工伤、生育保险,享受相应的工伤、生育保险待遇。
(四)教育培训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和支持作用。每月对特岗全科医生集中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定期组织特岗全科医生赴外地培训。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参加远程培训。
(五)职称晋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特岗全科医生,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称外语不作要求,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特岗全科医生晋升职称的重要因素。
(六)服务期满安置
1.续聘为特岗全科医生
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服务期满后,如本人申请可直接续聘为特岗全科医生,鼓励长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2.直接聘用为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工作人员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有1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服务期满后,如本人申请可直接聘用为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的编制内工作人员。如果受单位编制数和岗位职数限制的,在上级下达给县的事业编制总量不超的前提下,可先聘用,逐步自然消化。
3.定向考核招聘为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工作人员
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但未达直接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条件的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满后,如本人申请可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定向招聘为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工作人员。如果受单位编制数和岗位职数限制的,在上级下达给县的事业编制总量不超的前提下,可先聘用,逐步自然消化。
4.定向招聘为县级医疗机构编制内工作人员
县级医疗机构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时,应统筹安排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特岗全科医生。
5.考核招聘方式回原单位工作
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编人员辞职后应聘为特岗全科医生的,服务期满后,在上级下达给县的事业编制总量不超的前提下,可通过定向考核招聘方式回原单位工作,工龄和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6.其他要求
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满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年龄条件要求按照《云南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云人社发〔2017〕51号)执行,以签订特岗全科医生聘用合同的时间计算年龄。因工作特殊需要,经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五、招聘组织纪律
(一)此次招聘程序中涉及到的笔试、考察,按照昭通市的有关考务、考纪严格规范组织。要做到精心组织,坚决避免工作失误,对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失误甚至弄虚作假的将根据具体情况,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昭通市纪委、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事局等部门联发的昭市人通〔2003〕27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二)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在市卫生健康委发出报名、考试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整个招聘工作,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若在报名、笔试、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它事项
(一)本通告由昭通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具体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整个招聘用工作,由市人社、市卫生健康委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
附件:
1. 2019年昭通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简章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9月19日
附件:1
2019年昭通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简章
县区 | 计划总数 | 乡镇卫生院 | 计划数 | 执业类别 | 备注 |
威信县 | 10 | 扎西中心卫生院 | 1 | 临床(西医类) | |
旧城中心卫生院 | 1 | 临床(西医类) | |||
麟凤中心卫生院 | 1 | 临床(西医类) | |||
双河卫生院 | 1 | 临床(西医类) | |||
高田卫生院 | 1 | 临床(西医类) | |||
水田卫生院 | 2 | 临床(西医类) | |||
长安卫生院 | 1 | 临床(西医类) | |||
庙沟卫生院 | 1 | 临床(西医类) | |||
三桃卫生院 | 1 | 临床(西医类) | |||
合计 | 10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