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19年事业单位定向
招聘大学生村官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红河州2019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公告》,现将面试、体检、考察和选岗等后续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此次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4分。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请考生于2019年10月13日上午7:30到红河州人社局考试中心(州农校综合楼2楼,具体地址: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教园区内)开始抽签,抽签结束后进行面试。
(二)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必须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
(四)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宣布。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抽签结束时未到达抽签地点,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如个人自动放弃面试的,以后将不得再享受大学生村官定向招录的相关政策。
2.考生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带入考场,否则将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及家庭成员信息。
4.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5.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三、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各县市委组织部和人社局组织考生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1.体检时间及地点:2019年10月17日前完成。地点以各县市委组织部通知为准。
2.体检人员确定: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3.体检注意事项:体检前由医疗卫生部门提供,并告知体检人员。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委组织部和人社局组成考察组,按有关规定进行。于2019年10月17日前完成。
四、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岗位。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特别提醒的事项
(一)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个人放弃三种情形出现岗位空缺而递补的,递补人员名单、体检等后续工作另行通知。
(二)请各位考生认真及时阅读通知、公告,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 红河州各级组织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不参与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社会上各种面试培训机构、辅导班均与红河州组织人社部门无关。
(四)凡公职人员以帮助面试中托请相关负责人、帮助协调面试中各种关系等借口向考生及家长索要、收受钱物的行为,请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凡对考生进行威逼、胁迫、利诱、索要钱财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请考生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请考生适时关注天气预报及道路通畅情况,安排好行程,确保按时参加面试。
(六)对相关工作若有疑问,请咨询州委组织部和州人社局。
州委组织部: 0873—3730343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3—3732130
附件:
附件1:红河州2019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2:红河州2019年事业单位定向大学生村官招聘面试列队及抽签登记表.xls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