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投资促进局2019年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丘北县招商引资工作队伍,提升专业化招商团队水平,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招商辅助工作人员。具体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丘北县投资促进局是丘北县人民政府直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宗旨是为全县投资促进和开放合作服务;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家对内对外开放、招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招商投资的统筹规划和分析,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招商投资项目搜集和项目库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招商项目的洽谈、立项及外来投资企业的申报;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等。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察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商综合岗:招聘名额4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是经济学、旅游文化、计算机、文秘文学、统计、法律相关。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热爱招商服务工作,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和电脑操作,有较好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团队合作和语言表达能力,性格开朗、形象气质佳,具备良好的谈判和沟通能力,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有文秘、金融、会计、法律及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男女;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
3.工作责任心强,纪律观念强,保守工作秘密,好学上进,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好的纪律性与自制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满足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任职条件、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符合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2年的人员;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5日下午5:3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为:丘北县政通路1号县政府办公大楼424室:
联系电话:0876-3067816。
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近期彩色照片;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如:职称证书、专业等级证或职业资格证等);
3.个人简历、工作经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者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参加下一环节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即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笔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为公共服务写作基础知识相关内容。总分值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候选人(末尾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10-15分钟,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由考生签字确认,占总成绩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政审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
由丘北县投资促进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拟聘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社会行为、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丘北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结束,安排上岗。
(九)递补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或因考生放弃而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优先聘用条件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五、拟录用人员入职
(一)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上岗工作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业务测试和考核,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试用人员,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
(二)劳动合同原则上一年签订一次,录用人员合同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测试和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对本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给予解聘。
(三)应聘人员工资,每人每月工资4000元(含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公告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单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应试人员中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监督电话:
丘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4121185
丘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0876-3067816
七、重要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代理方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丘北县投资促进局
2019年10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ynqb.gov.cn/info/1031/253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