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作人员公示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关于总工会购买公共服务人员的批复》(富政党复〔2019〕39号)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作者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富宁县总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权股工作人员1名,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此次招聘属编制外聘用,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性别、专业不限,年龄在20至40周岁(1979年11月1日至1999年11月1日出生);
4.富宁县内户口,无其他兼职;
5.身体健康,无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缺陷,无不良嗜好;
6.热爱工会工作,敢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7.对有过工作经历,在文体组织方面有一定专长的人员优先考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在人事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考试资格的。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身体有纹身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会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由富宁县总工会统一组织,县纪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名地点:富宁县总工会办公室(联系人:张韦韦,联系电话:6122848)。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填写《富宁县总工会社会化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报名所需材料: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5张及照片电子版(以考生名字命名,仅限JPG格式)、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A4纸打印并提交电子版,报名表自行下载)。
(五)考试方式
考试分数按100分设定,笔试成绩占60分,面试成绩占40分。
1.笔试。笔试总成绩100分,占考试总分数的60%。主要内容为工会综合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面试内容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和招聘岗位相关业务知识,面试总成绩100分,占考试总分数的40%。
3.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根据《富宁县总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给予签订个人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转正后工资参照《富宁县总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
(四)合同期间由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交纳“五险”,个人应缴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
本次招聘事宜由富宁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富宁县总工会
2019年11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ynfn.gov.cn/Item/48347.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