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热爱林草工作,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有良好品行;
(三)保山市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以后出生);
(四)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录取;
(五)持有《就业创业证》,必须满足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符合其他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六)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的操作;
(七)岗位要求:公文辅助岗1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录用: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有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或强制戒毒等处罚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工作或者辞退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3月18日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自2020年3月23日起至2020年3月25日结束(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人事科(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西楼202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4.报名要求:报名时交彩色免冠1寸近照3张。报名时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不允许代办报名。
(三)资格审查和初步确定笔试人员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人事科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笔试。
(四)笔试
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财务专业知识等。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用面对面交流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计划、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确定招聘对象
按岗位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并将体检报告交至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人事科。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由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待遇
1.考察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1600元/月(不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2800元/月(不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单位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安排食宿。
2.签订劳动合同(正常最长不超过3年)。
五、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金丽
联系电话:2120991(传真),15025024857。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2136796。
来源:http://www.baoshan.gov.cn/info/2151/947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