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党委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署,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2023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义教特岗”)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中职特岗”)。现就做好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