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员可申请查疑:
1.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
2.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
3.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
申请查疑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至2021年11月26日18:00点前。
查疑方式:
考生查疑可将书面申请传真到电话0871-63648723,进行查疑,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书面查疑申请一份(需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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