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面试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关于面试的有关规定,现对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的报考人员,根据资格复审情况,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详见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时间
2021年 12月 4日(星期六)上午 ( 08:00以前进行签到)
三、面试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中路170号,云南人才市场二楼交流大厅。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面试当天,考生在入场时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的报告(纸质),否则不准入场。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配合进行体温测量,按照指引进入考点候考场所。
(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人员,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正常参加面试。
(三)“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人员,需持考试前7天内两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或出示“云南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四)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7天内两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或出示“云南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五)“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六)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人员,由疾控人员进行现场研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参加面试。对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
(七)面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时,考生应摘下口罩;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口罩。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提供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对。
(二)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云南人才市场二楼交流大厅进行签到。
(三)工作人员在候考区收取考生随身携带的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并进行抽签。考生全程不得使用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考生如有将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随身带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的行为,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以抽签编码代替考生姓名,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自己和家庭成员的姓名等信息,如发生此类情况,一律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记为0分。
(五)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六)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七)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八)当天宣布面试成绩,宣布方法: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把参加面试的人员带到面试考场,宣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六、面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笔试成绩 |
2021116071809 | 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 综合管理岗1 | 67 |
2021116073028 | 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 综合管理岗1 | 64.4 |
2021116070416 | 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 综合管理岗1 | 63.2 |
2021116071001 | 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 综合管理岗2 | 68.8 |
2021116070515 | 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 综合管理岗2 | 68.5 |
2021116073504 | 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 综合管理岗2 | 62.4 |
七、其他说明
综合成绩另行通知,考生可在云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ynjy.cn通知公告栏目查看。
联系电话:0871-65153933 0871-63648723
文章来源:https://jyt.yn.gov.cn/web/4a4b6eea2e394b9fb0ab9e5d469e909b/5e0303e4e9864303acacb547aa2d109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