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嶍丰住房和市政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峨山县嶍丰住房和市政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嶍丰公司”)是经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由峨山县人民政府授权峨山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实公司人才队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服从工作安排的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服从公司岗位调度、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胜任所招聘岗位的工作。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被辞退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名规定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嶍丰公司财务会计1人,应聘人员在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基础上,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体岗位招聘及要求详见附件1《峨山县嶍丰住房和市政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人员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8:30至8月7日18:00;
(二)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esxfgs@163.com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1.自行下载《峨山县嶍丰住房和市政开发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相关信息;2.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和相关资料扫描件;
(四)联系地点:嶍丰公司综合办公室;
(五)联系电话:0877-4415789。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嶍丰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审查通过的视为资格审查合格。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嶍丰公司组织面试和考察,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五、公示
面试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嶍丰公司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岗位拟聘用人员以合同制,一年一签的方式录用。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接到录取通知的3日内,自行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项目不得缺项。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待遇及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放弃入职的,由嶍丰公司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来选出递补。拟聘用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财务会计岗位月工资6000元至7000元(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每年视工作表现及考核情况进行必要的岗位及薪酬调整。
九、纪律要求及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讨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且无重大遗漏及隐瞒情形,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三)面试通知将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应聘者,请保持通讯畅通,2次联系不上视为自行放弃;
(四)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报名及参加面试,届时若因应聘者及社会关系行程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责任。
1.“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14天内未到过存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的,可参加面试,面试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
2.“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红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或没有按要求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面试点;
3.应聘者须在面试当天携带本人签字的《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参加面试;
4.面试过程中,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5.面试者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考核资格,终止应聘,如有违反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请应聘者给予支持和配合。
十、本公告由峨山县嶍丰住房和市政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峨山县嶍丰住房和市政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人员招聘岗位及要求.xls
峨山县嶍丰住房和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6日
来源:http://www.yxes.gov.cn/es/tzgg4630/20220726/13659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