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师范学院2023年项目制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第一批)
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根据《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2023年玉溪师范学院拟设置一批项目制科研助理岗位并招聘相应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项目制科研助理,共12人。
二、岗位职责
1.协助校内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完成项目管理工作;
2.完成学校和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基本条件
1. 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尚未就业本科生,四类群体毕业生优先;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科研助理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7月5日。
2.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在报名时间范围内,请将个人应聘材料发玉溪师范学院科技处招聘联系人邮箱或咨询招聘联系人。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13887710457
邮箱:duhuan@yxnu.edu.cn
3.报名者须提交的应聘材料:《玉溪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科研助理报名表》(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报名请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并在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
(二)选聘
1.面试考核
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岗位指标内,由科技处统一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
2.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3.公示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
学校审批通过后,由科技处根据岗位需求表(附件2)安排到相应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组。由平台、项目负责人与毕业生签订科研助理聘用协议。
五、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标准发放基本工资和绩效。绩效视工作完成情况,半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及以上全额发放,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视工作完成情况酌情扣发绩效。
2.保险:学校为科研助理购买意外伤害险。
3.食宿条件:学校为科研助理提供宿舍,费用自理。
4.科研助理享受与学校在校生相同的图书馆、体育场馆等资源的使用权利。
六、其他
1.科研助理由各科研平台、项目负责人管理与考核。
2.每次聘用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3.科研助理履职期间出现违法违纪情况,学校可解除聘用,不给予经济补偿。
4.科研助理在聘期内因找到其他工作要求离职的,应提前15天向各科研平台、项目负责人提出,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
5.校级科研助理聘用相关费用从学校各科研平台、项目科研经费中统筹支出。
6.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科学技术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7-2058881(玉溪师范学院科技处)
监督电话:0877-2058862(玉溪师范学院纪检处)
附件1玉溪师范学院2023年项目制科研助理报名表
附件2玉溪师范学院2023年项目制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
玉溪师范学院科学技术处
2023年6月21日
附件【附件2玉溪师范学院项目制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docx】
附件【附件1.玉溪师范学院2023年项目制科研助理报名表0621.docx】
来源:http://www.yxnu.edu.cn/info/1078/280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