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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日期:2023-07-03] 来源: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为扩充我校教师数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协调健康发展,特面向社会广泛招聘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面向全国招聘13名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紧缺人才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对口,热爱教育事业及医学事业,能胜任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4.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按照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6.身体状况: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无劳动人事关系纠纷;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除网络报名以外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考生通过学术桥网站(http://zpjob.acabridge.cn)进行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扫描打包成一个文档后传至指定位置,文档名称一律命名为“招聘部门+岗位+真实姓名”。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8:00 -7月21日18:00。

3.报名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1)《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中共党员证明(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需提供本人党员电子证或近半年党费缴费证明等能证明本人党员身份的证明)、职业资格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3)2023年应届毕业生(8月15日以前毕业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专业、毕业时间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

(4)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4.报名注意事项:考生需注意报名起止时间,在此时间段之外的报名一律无效。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上传材料、所留号码必须真实准确无误,若所填信息错误或预留号码错误,导致初审不合格或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5.报名流程。注册—登录—添加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必填)—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学术成果—获奖情况—其他—完成—个人界面右上方附件管理上传附件—职位推荐—查看更多—搜索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申请职位(注意: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此程序先上传附件再申请职位,以防附件无法正常上传)。

(二)资格初审。对考生网上提供的材料采取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完成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届时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

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1.专职辅导员岗位。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官在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下封闭出3套题,由考生代表从中抽取1套题作为考题。考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顺序提前在候考室抽签确定。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面试得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专职教师岗位。考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考官在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下封闭出3套题,由考生代表从中抽取1套题作为考题。考生根据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备课,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4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面试得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四)资格复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将以公告和电话的形式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如考试成绩相同,则按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退役士兵、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持有岗位履行职责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人员、学历较高人员、户籍地为楚雄州人员的优先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条件及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考察、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共党员证明、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及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无人事劳动关系纠纷的书面承诺。

(五)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内容包括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求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考察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原工作、协议、合同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终止合同或存在劳动人事纠纷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递补。报考人员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体检、考生自愿放弃的岗位,在考试成绩70分以上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协议书。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签订就业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十)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相关部门办理聘用审批等相关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1.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及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新聘用人员从正式到校上班的当月起,享受校内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其他待遇

1.博士研究生

(1)提供安家费。医药卫生类专业的,学校给予20万元(税前)的安家费,在5年内分期拨付,并可享受博士津贴(每月1000元)。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可随调。

(2)提供科研启动费5万元。

(3)提供手提电脑一台。

2.硕士研究生

(1)医药卫生类专业,学校提供3万元(税前)安家费,在5年内分期拨付。

(2)个人发展。工作满三年后,列入培养计划,委托培养,攻读博士取得学历学位的,享受学校的相关待遇。

五、相关要求

1.作为紧缺人才引进的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因无法提供相关证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聘用后须在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工作满五年(含五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或辞职;

3.就业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若发生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伍万元。

六、咨询电话

人事处:0878-3875536

马老师:18187781783

周老师:15125876394

七、监督电话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处:0878-3875229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0878-3122846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附件:1.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紧缺人才招聘计划表

2.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附件1: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紧缺人才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下载:附件2: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doc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紧缺人才招聘计划表
序号 部门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年龄 学历 政治
面貌
毕业
年份
专 业 职业资格证 备注
1 医学系 专职辅导员 3 3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
生及以上
中共党员 不限 医学类   本科为医学类专业;
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2 药学系 专职辅导员 2 3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
生及以上
中共党员 不限 药学类   本科为药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3 检验系 专职辅导员 1 3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
生及以上
中共党员 不限 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学、免疫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生物工程   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4 护理系 专职教师 2 3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
生及以上
不限 不限 护理学 护士
资格证
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5 基础医学系 专职教师 1 3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
生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医学、生理学   本科为医药类专业;
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6 公共部 专职教师 1 40周岁及以下 博士研究生 不限 不限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   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7   专职教师 3 40周岁及以下 博士研究生 不限 不限 医药卫生类相关专业   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合计     13              

来源:http://rsj.cxz.gov.cn/info/egovinfo/1074/xxgk_cont/11532300568802305C-/2023-0703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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