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二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二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招聘公告》,报名工作已于2023年6月30日结束,经资格审查,现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二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安排
采用两轮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每轮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第一轮面试现场确认公布成绩,并公布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随即开展第二轮面试。
(一)面试地点及时间
时间:2023年7月8日8:30—12:00;
地点:蒙自市凤凰路6号(红河发展集团本部501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在候考区进行资格复审,资料不齐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且不再安排补考。请各位考生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
2.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
3.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字);
4.应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
5.专业(职业)技术资格证书;
6.任职、履职工作证明;
7.学术(科研、工作)成果及获奖励荣誉证书。
(三)面试注意事项
1.请考生持个人身份证原件于上午8:00之前进入候考区等待资格复核和面试抽签,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达抽签地点,则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2.考生进入面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3.考生参加面试不要携带除手机以外的贵重物品,在面试前必须将与面试无关个人物品寄存到候考室并登记。考生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否则将被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不得透露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
5.考生个人面试结束后,请到考后等候区耐心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6.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回避。
7.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定者,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答疑
本公告公示期:2023年7月3日起至2023年7月6日止,若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事项存在疑问,请在公告期内致电:0873—3749409(李老师)。
四、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873—3728790(马老师)
五、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六、本公告由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二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docx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2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