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建设学校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云南建设学校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安排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2023年6月1日已公布)及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财务综合岗、建筑学教师岗、思政教师岗、数学教师岗按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要求时间内至云南建设学校明正楼318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请考生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请将相关材料提前复印好一份,复审时,交资格复审人员)
1.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
2.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
3.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
4.教师资格证(思政教师岗位、数学教师岗位必须提供);
5.个人1寸标准证件照1张。
(四)递补
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书面提交了放弃面试申请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又不提交放弃面试申请,导致出现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时,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次。资格复审工作结束时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则不再递补,招聘岗位按实际复审合格人数面试。递补人员以电话通知为准,不再另行公告。
二、相关说明
(一)为不浪费考试资源,进入资格复审名单人员请慎重做出选择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如决定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前联系资格复审部门,并提交本人亲笔签名书面的《放弃资格复审承诺书》(附件2)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材料不允许委托亲友代为提交,请进入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考生,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处理。
(三)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资格复审时提交的证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须严格按照《云南建设学校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未按时间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特别提醒
请考生务必确保报名时预留的通讯方式畅通,如因考生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出现报名时预留通讯方式变动情况的,请及时联系资格复审部门进行联系方式变更。
四、联系方式
0872-2206677 0872-2206676
附件:附件1:云南建设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docx
云南建设学校
2023年7月3日
来源:http://www.ynjx.net/tg/98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