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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楚雄州姚安县医共体总医院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3-11-25] 来源:姚安县人民医院公众号

姚安县医共体总医院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全县村卫生室服务工作,经姚安县医共体总医院研究,并报请县委卫健工委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人数及岗位

1.姚安县医共体总医院计划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7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姚安县医共体总医院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岗位:姚安县医共体总医院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具体工作岗位由医共体总医院根据岗位需求进行安排。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

5. 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具体岗位条件。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 受刑事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

3. 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其它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5. 正式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招聘的具体条件

1. 年龄认定。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1月27日以后(含1988年11月27日)出生人员,持执业助理资格证、执业医师证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 招聘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

3.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姚安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姚安县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8:00至2023年12月5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报名咨询电话:0878-5711527。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 报名地点:姚安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一楼医共体办公室。

4. 报名所提交材料:现场报名时请提交《姚安县医共体总医院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小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 报名注意事项:注意报名起止时间,在此时间段之外的报名一律无效。考生所填信息和所留号码必须真实准确无误,若所填信息错误或所留号码错误,导致审核不合格或无法跟本人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行承担;若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核

1. 资格审核工作由姚安县医共体总医院负责组织实施。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接受其报名申请,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 资格审核的主要内容是:应聘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范围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应聘的其他要求。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弄虚作假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计算机操作技能考试和理论考试

本次招聘工作由姚安县医共体总医院医共体办公室和姚安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计算机操作技能考试在报名时一并完成,理论考试2023年12月6日15:00统一在县医共体总医院进行,请报考人员按时参加理论考试,不按时参加理论考试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计算机操作技能和理论考试各占50%确定。

(五)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由姚安县医共体总医院根据报名人员资质、计算机操作技能、理论考试成绩等综合情况确定招聘人员,通知本人提供岗位要求相关资料原件到姚安县医共体总医院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审核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或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材料的,即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的原件。

(六)体检、考察及聘用

1. 体检:由姚安县医共体总医院组织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等具体事宜由姚安县医共体总医院另行通知。

2. 考察:体检合格进入考察政审,由姚安县医共体总医院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察政审标准按国家新录用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3. 办理聘用手续: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医共体总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报名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时,按“有执业资格证者、综合成绩、学历等次、姚安县户籍”的顺序依次确定。

4. 递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可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按县人社部门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协议》及《云南省劳动合同》,享受对应的工资福利。签订《聘用协议》后按照上级安排的工作量全部完成后每个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绩效工资根据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核定,办理相应保险。

六、本公告涉及的相关事项由姚安县医共体总医院医共体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凡参加报名人员即视为已知晓本公告所有内容,应聘人员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因所填写联系电话不能取得联系,影响招聘工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体检等事项通过公告、电话或当面告知等方式通知,报名人员不按时参与招聘相关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姚安县医共体总医院:0878-5711527)。

七、纪律与监督

县医共体纪委对本次组织的招聘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78-6015038

县医共体纪委:0878-5724409

附件:

1.《姚安县医共体总医院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姚安县医共体总医院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姚安县医共体总医院

2023年11月2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rkfsxRrpC6PaoeO_9a09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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