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
2024年第一次校园招聘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大我省地质测绘人才引进力度,吸引优秀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学类等高校毕业生到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工作,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次面向选定高校及专业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选定学校和专业,采取面试和考察的方式,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校园招聘共计5家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附件1),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s://www.yndk.cn)、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查询。
三、招聘范围
本次校园招聘面向选定学校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学类等相关专业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开展,主要为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及2016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球物理学、测绘科学与技术、水利工程类等专业评估结果为B+以上档次的高校,详见(附件2),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学位不受选定学校和专业限制。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1.2024年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统一在云南人才市场门户网站进行网络报名(http://www.ynhr.com),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操作:登录云南人才市场门户网站(http://www.ynhr.com)→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打印准考证。
2.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须以PDF格式上传,每个PDF大小不得超过300K。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学习成绩表原件扫描件。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原件扫描件;
(5)本人近期半寸彩色免冠照;
(6)代表性业绩成果(学术论文及被引用情况、项目、专利、专著、获奖等);
(7)个人简历(包括从高中起的详细学习经历、工作履历等)。
以上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的,均视作报名不成功。
3.招聘信息推送微信公众号:云南地矿。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至4月20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至4月22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4月24日12:00至4月27日12: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若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3.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4.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核
招聘期间,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复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负责,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工作日期间,原则上人工审核时间不超过48小时,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
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由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另行在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s://www.yndk.cn)、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发布公告并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号码不变、电话通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将组织和安排结构化面试。面试围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素质指应聘人员的反应能力、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专业知识水平指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表达能力指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人际沟通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考点设在昆明城区,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请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提前安排行程,准时到达参加面试。
七、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组织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考察环节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体检环节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由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s://hrss.yn.gov.cn/)、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dk.cn)、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一、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二、重要提示
(一)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开展校园招聘的公告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s://hrss.yn.gov.cn/)、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dk.cn)、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校园招聘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包括《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教育部公布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教育部公布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等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对《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报考政策等需要咨询时,直接与具体招聘单位联系。
(四)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并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因特殊原因不能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或学位证明的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2月31日;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时间不得晚于2025年1月31日。相关证书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五)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七)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二)咨询电话: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组织人事处:0871-63122511;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院:0871-63162153;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0871-63360575;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0878-3136153;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0874-3384574、3320875;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0872-2125751;
(三)监督电话: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0871-63196539;
(四)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4872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五)门户网站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dk.cn);
云南人才网(网址:https://www.ynhr.com/)。
附件:1.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
2.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参考高校及专业
3.专业目录
附件1:2024年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参考高校及专业.docx
附件3-2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doc
附件3-3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pdf
附件3-4 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附件3-5 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附件3-8 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xls
附件3-9 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pdf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24年4月7日
2024年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人员计划表 | |||||||||
编号 | 招聘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专 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备注 |
1 |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院 | 地质矿产勘查(专业技术岗) | 6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在40周岁以下。 | 0708 地球物理学(研究方向:固体地球物理学) 0709 地质学(研究方向: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构造地质学,水文地质学,沉积学与地层古生物学,沉积学(含古地理学))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070904 构造地质学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研究方向:矿产普查与勘探,矿产普查与勘探(固体矿产))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081803 地质工程 |
1.2024年毕业生;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3.在对应院校只能招聘对应第四轮学科评估为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球物理学、测绘科学与技术、水利工程类专业评估结果为B+以上档次的各一级学科及一级学科下设(包含院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4.本科专业需为地球物理学类、地质学类、测绘类、地质类。 |
能长期从事野外地质工作。 |
2 |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 水文、工程、环境地质 (专业技术岗) |
5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在40周岁以下。 | 0709 地质学(研究方向: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水文地质学、环境地质学、生态地质学) 0815 水利工程(研究方向:水文学及水资源) 081501 水文学及水资源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081803 地质工程 高校自主设立二级学科: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
1.2024年毕业生;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3.在对应院校只能招聘对应第四轮学科评估为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球物理学、测绘科学与技术、水利工程类专业评估结果为B+以上档次的各一级学科及一级学科下设(包含院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4.本科专业需为地球物理学类、地质学类、水利类、测绘类、地质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和120404土地资源管理。 |
能长期从事野外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 |
3 |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 环境地质岗(专业技术岗位)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在40周岁以下。 | 0708 地球物理学(研究方向:固体地球物理学) 0709 地质学(研究方向: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水文地质学、环境地质学、生态地质学) 070904 构造地质学 0815 水利工程(研究方向:水文学及水资源) 081501 水文学及水资源 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081803 地质工程 高校自主设立二级学科: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
1.2024年毕业生;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3.在对应院校只能招聘对应第四轮学科评估为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球物理学、测绘科学与技术、水利工程类专业评估结果为B+以上档次的各一级学科及一级学科下设(包含院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4.本科专业需为地球物理学类、地质学类、水利类、测绘类、地质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和120404土地资源管理。 |
长期从事野外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测设计施工工作,工作地点以楚雄州为主。 |
4 |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 地质矿产勘查(专业技术岗)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在40周岁以下。 | 0708 地球物理学(研究方向:固体地球物理学) 0709 地质学(研究方向: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构造地质学,水文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沉积学与地层古生物学,沉积学(含古地理学))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070903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070904 构造地质学 070905 第四纪地质学 0815 水利工程(研究方向:水文学及水资源) 081501 水文学及水资源 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研究方向:矿产普查与勘探,地质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固体矿产))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081803 地质工程 |
1.2024年毕业生;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3.在对应院校只能招聘对应第四轮学科评估为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球物理学、测绘科学与技术、水利工程类专业评估结果为B+以上档次的各一级学科及一级学科下设(包含院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4.本科专业需为地球物理学类、地质学类、水利类、测绘类、地质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和120404土地资源管理。 |
能长期从事野外地质工作。 |
5 |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 | 地质矿产勘查(专业技术岗位)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在40周岁以下。 | 0708 地球物理学(研究方向:固体地球物理学) 0709 地质学(研究方向: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构造地质学,水文地质学,沉积学(含古地理学))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070902 地球化学 070903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070904 构造地质学 070905 第四纪地质学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研究方向:矿产普查与勘探,矿产普查与勘探(固体矿产))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081803 地质工程 |
1.2024年毕业生;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3.在对应院校只能招聘对应第四轮学科评估为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球物理学、测绘科学与技术、水利工程类专业评估结果为B+以上档次的各一级学科及一级学科下设(包含院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4.本科专业需为地球物理学类、地质学类、测绘类、地质类。 |
能长期从事野外地质工作。 |
1、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专业一栏没有明确层级的,均为具体专业,并注明专业代码; 2、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提供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应聘资格等。 |
来源:http://hrss.yn.gov.cn/html/2024/4/7/58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