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主要工作职责
公益性岗位1名,主要从事博物馆导览、讲解及相关业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热爱工作、品行端正,做事认真、乐于奉献,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身体健康;
2.无违纪违法、失信被执行等不良记录;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4.保山市城镇区域户籍;
5.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名下有存续的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信息或在市场主体中有从业信息(含合伙人、监事、理事、企业联络员、财会负责人等)的人员、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专业不限;
2.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考试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3.体貌端庄、气质好、形象佳,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5.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掌握一定摄影技术,熟练操作excel、word等计算机办公软件。
四、工资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1年1签(原则不超过3年),试用期工资24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3000元/月(工资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不提供食宿,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报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保山博物馆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并将招聘公告粘贴在保山市博物馆正门前。
(二)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6日。
(三)报名地点: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三楼综合部(隆阳区永昌文化园4号三馆广场)。
(四)报名时需提供《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原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2页-7页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点击文章下方链接下载附件)。
(五)资格审查和初步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会同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方能参加笔试。
(六)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七)确定招聘对象: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对象。经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人员,考察合格的由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与拟招录对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
六、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服务和应变能力等基本素养。笔试、面试时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按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到低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试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由市博物馆综合部实施。经体检、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若遇录取后未来报到上班的,按综合成绩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5-3139372
附件1: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
2025年12月1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qD52aOfxrLfBJ4lrrPzSw?click_id=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