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公安局2026年第一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峨山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辅警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有良好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人员。
4.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开除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三代内直系血亲和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三代以内直系血亲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家属三代以内有精神病史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工资按照《峨山县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准执行,并购买社保五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3月16日(周一)至3月27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峨山县公安局
地址:峨山县双江街道柏锦新区临江路36号(1号楼4楼416办公室)。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考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接受委托或其他形式的报名。
4.报名需提交资料:
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段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学历证明、退役证、本人征信记录以及相关技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现场填写《峨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峨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进行报名。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时间为60分钟。笔试内容为《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时事政治、基本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等。
(三)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聘用环节。面试、笔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折算,2项测试折算之和为总成绩。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为:俯卧撑、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特巡警辅警另加测立定跳远。
2.因个人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应主动提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政审和体检
(一)政审
按照综合成绩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进行政治审查,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二)体检
政审合格人员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玉溪峨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由峨山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统一进行日常管理。设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按时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工作考核、薪酬待遇等按峨山县公安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峨山县公安局督审大队负责监督招聘工作。如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录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按公告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测、政审、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13887784350
何老师,联系电话:17708779959
监督电话:0877-4011290
峨山县公安局
2026年3月1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jC9k8azZsiha3T_ZfUn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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