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越街道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水平,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拟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5名(详见附件1),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
三、聘用对象范围
(一)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
1.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 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3. 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 被征地农民。
(三)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素养。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社会记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热爱基层治理与服务群众工作,具备组织协调、群众沟通、应急处置能力,能长期承担入户走访、巡查排查、便民服务等工作。
(四)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和设备。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退役军人和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6月4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2. 报名地点:腾越街道办事处一楼为民服务大厅,联系人: 谢老师、胡老师,联系电话:0875-5152082。
3.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复印件为有派出所公章页和本人信息页)、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电子证)、《2026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2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属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同步提供个人户口所在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开具的个人低保证明,属被征地农民的同步提供市人社局开具的被征地农民证明。属城镇区域外户籍人员同步提供常住城镇区域的房产证复印件或派出所开具的半年以上常住证明。
4. 报名人员报名成功后,需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劳保部门进行就业困难认定,并于6月11日前提交市人社局审核通过的盖有“腾冲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印章的《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5.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1. 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社区工作者应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相关知识等内容,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腾越街道公众号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以100分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按体检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考生个人自费。
(四)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聘用者,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根据面试情况进行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腾越街道党工委同意后,确定为聘用人选,按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等聘用手续。
六、待遇保障
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参照腾越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一)由腾越街道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指导、考勤考核等管理使用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到,逾期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八、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由腾越街道负责解释。
附件:1.腾越街道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2. 2026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附件1 附件2
腾冲市人民政府腾越街道办事处
2026年5月2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iMoO1469-wQ91DRWAn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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