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充分发挥党校教育培训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经县委领导批准,双柏县委党校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专职教师。为做好遴选工作,特作如下公告。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核考察、择优录用,促进县委党校教师队伍结构优化,以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
二、组织领导
为组织好本次遴选工作,县委党校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三、遴选岗位及人数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2名(事业编制)。
四、遴选对象
双柏县教育系统在编在职教师身份的人员。
五、遴选条件
(一)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和中级职称报考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到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哲学类、中文类、法律类、经济类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正在从事中学语文课、政治课教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两个条件达到一个即可)。
(三)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满5年及以上且与原单位无人事争议。(按双办发〔2015〕7号文件,在鄂嘉镇、大麦地镇、安龙堡乡、独田乡工作满3年即可)
(四)热爱干部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知识水平,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和操作。
(五)身体健康。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一)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七、遴选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5年6月在双柏县政务网上发布遴选信息,并在双柏电视台、广播电台播出遴选公告。
(二)报名手续
现场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2张两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网络报名在双柏县委党校邮箱中下载填写“中共双柏县委党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和电子档案一并传至双柏县委党校邮箱。
邮箱号:sbxwdxiao@sina.com。
(三)资格审查
由中共双柏县委党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现场报名者审查结果直接通知本人;网络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22日(星期三)下午2:30~5:30携带所需报名材料原件到双柏县委党校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考试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双柏政务网上公布
1、笔试(7月27日下午2:30~5:30)
(1)笔试主要考察参考教师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笔试题目由双柏县委党校公开遴选教师领导小组现场出题。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考教师在笔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笔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指导,县委党校组织,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4)笔试成绩第二天公布。按1:6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2、试讲(7月29~31日)
(1)试讲主要考察参考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要求制作课件PPT,试讲题目由双柏县委党校公开遴选教师领导小组在开考前两天通知。
(2)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参考教师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抽签确定顺序参加试讲。未按规定时间到试讲考场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试讲过程中,参考教师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3)试讲由双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指导,县委党校负责组织,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试讲时间45分钟。
(4)试讲成绩于试讲完后当场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参考教师总成绩并列第一的,同时参加体检;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按照该职位参考教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由我校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的费用由参考教师自理。
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党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确定。如需递补,按照进入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考察由县委党校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和办理手续及岗位聘用
拟遴选教师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拟遴选教师原单位和县委党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人员到位后,按党校系统职称聘用规定申报确定岗位。
九、遴选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县委党校公开遴选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遴选工作接受有关上级部门、社会公众和参考教师的监督。
(二)对违反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整个公开遴选过程中,严格执行考核纪律,实行回避、通讯工具管理等制度。
中共双柏县委党校
双柏县行政管理干部学校
双柏县社会主义学校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