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关于2015年从公办学校代课教师中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和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会议精神,龙陵县从2013年起,公开招聘部分代课教师为正式教师,今年为招聘的最后一年。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名额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
(二)于2013年3月28日统计在册在岗,现仍在岗的公办中小学代课教师。
(三)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等级证书》);师德良好、身体健康、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小学代课教师。
(四)招聘名额为5人。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报名者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须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代课教师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相关证明留存原件,交本人5分近期免冠正面彩照1张。代课教师证明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注明代课起始年限,代课年限以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册为依据。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6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考试时间:2015年8月2日上午9:00至11:00。8月1日14:30至17:3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查分办法:考试成绩公布后,于8月4日下午14:30至17:00为查分时间,按教育系统中考、高考方式查询。对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取消录取资格。
5、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及面试
(一)笔试
1、考试教材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教师资格考试辅导·小学版本,2016,云南省教师资格考试专用教材,教师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编写、中人教育教师资格考试教研中心·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合卷考,总分100分。
2、笔试加分:符合国家规定的特少民族(阿昌族)的参考人员,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代课教师工作每满一周年加0.3分计入笔试成绩(代课时间计算截止2013年3月28日)。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含加分)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向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承诺。
2、面试方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五、录用办法和原则
1、按考生综合成绩即(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确定体检人选,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规定执行。
2、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录取后,按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招聘岗位。
3、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确定面试成绩高者为拟录用人员。
六、其他
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和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要求,此次招聘后未录用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要求
(一)在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报名、考试、面试、体检及其它事项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录用资格。
(二)为了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考核、录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取消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且三年内考生不得参加龙陵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考试。
(三)在招聘的公示期内,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龙陵县纪委监察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为保护报考人的合法权益,实行实名制举报,举报人必须署真实姓名,对匿名举报的不予受理。
(四)整个考试录用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监督下进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6128855 联系电话:6121953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