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日报社为满足采编业务工作需要,经报社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采编业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新闻采编人员4名。
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热爱本职工作,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3、具备优良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文字表达写作实力及优良的职业素养,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使用采编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心理健康,心理素质优良。
6、应聘者若获聘用,须在我单位通知的正式报到日之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岗位条件
1、年龄: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限男性。
2、学历: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中文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工作经验:具有三年及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验。
4、其他要求:能够胜任夜班岗位。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2日至11月10日
2、报名方式:打电话报名登记,填写报名表发送邮件投寄简历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为“岗位+姓名+专业+联系电话”,也可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直接到楚雄日报社人事管理部报名。
3、报名地址:楚雄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46号楚雄日报社5楼人事管理部。
报名联系电话:张老师 0878-3398890。
邮箱:skyfish1983@QQ.com。
五、招聘方式
本次采编人员招聘不进行笔试、面试等业务考试,采取“资格审核+上岗考核+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报名结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上岗考核,考核期一个月;考核期满,对参与考核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决定招聘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聘用人员的工资,按照楚雄日报社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楚雄日报社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