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2018年招聘预聘制百名博士人才的公告
(第二号)
为做好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学校“双一流”背景下高水平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诚聘预聘制百名博士(含博士后人员)高层次人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名额
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预聘制博士人员(含博士后)100人(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师职业,具有教书育人的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素养,具有较强团队协作精神、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的有关规定;
3.招聘学历为博士研究生;
4.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待遇和任务
(一)预聘内待遇
1.年薪20万元左右(税前);
2.租房补贴:1200元/月(两年内,税前)。
(二)聘期和工作任务
1. 聘期
预聘制的聘期为3年。
2.工作任务
聘期内,预聘制博士(含博士后)人员须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教学工作:每学年承担课程不超过2门,并控制在8学时/周以内。
(2)科研工作,须完成以下工作其中6项:①每年须牵头申报国家基金项目1项,且三年内须获得立项1项。②三年内均牵头领衔省部级项目,并且 1项获得立项。③聘期内在三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6篇,其中二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④2年内,在高级别出版社出版原创性15万字以上专著1 部。⑤3年中须领衔申报厅级和校级平台1项。⑥3年内,须领衔申报厅级以上科研、教学奖励1项。⑦3年内,参加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2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2次。
(3)教书育人工作:①服从学院管理工作安排,积极参与指导学生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②举办学术义务讲座2场次/学期。
(三)不得应聘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预聘制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以电子邮件方式为主,应聘人员将《云南民族大学2018年预聘制教职工招聘报名登记表》、求职简历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及岗位条件所需的相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等能证明自身能力的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所要应聘部门的联系邮箱(见附件1)。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岗位代码。也可以投递书面简历至所要应聘的学院或部门。
2.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9月30日。
3.报名注意事项及应提供的材料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者自行下载《云南民族大学2018年预聘制教职工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云南民族大学2018年预聘制教职工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3)并如实填写;
(4)应聘简历须包含《报名表》、《承诺书》、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须经教育部认定)、个人近期的生活彩照(7寸)一张、就业推荐表复印件;还须提供和岗位条件所需的相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等能证明自身能力的证书。应聘简历恕不退还。
(5)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个人相关信息不一致、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应聘者的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可直接进入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四、考试、体检和公示
(一)考试
符合岗位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均可直接参加综合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学院(部门)另行通知。
(二)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云南省红会医院干部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在云南民族大学网站(www.ynni.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待遇
(一)按时限签订合同。凡预聘制人员,须直接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及工作任务书,签订合同时间为3年。
(二)严格考核使用。聘期考核合格者,当学校出现编制空编时,即按相应规定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为优秀的人员优先入编。如考核不合格,即解除劳动合同。
(二)享受相应待遇。预聘制人员享受年薪制,并享受学校“五险一金”待遇。
五、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整个招聘工作将在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于招聘岗位实行公开、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公开招聘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录用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71-65911119、65137817
六、联系方式
(一)各专业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人事处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71-65913840。
附件:
云南民族大学人事处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