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经学校是一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创建于1934年11月,位于昆明市龙泉路408号,由云南省财政厅主管。为进一步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笔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专业、人数
拟招聘岗位 | 学历要求 | 招聘人数 | 招聘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专业课教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会计 | 国内院校毕业生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国家英语六级成绩须在425分及以上。国外院校毕业生学历须经过教育部认证,外语水平不作要求。 |
专业课教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金融 | 国内院校毕业生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国家英语六级成绩须在425分及以上。国外院校毕业生学历须经过教育部认证,外语水平不作要求。 |
专业课教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物流 | 国内院校毕业生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国家英语六级成绩须在425分及以上。国外院校毕业生学历须经过教育部认证,外语水平不作要求。 |
实训课教师 | 本科及以上 | 3 | 会计 | 国内院校毕业生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国家英语四级成绩须在425分及以上。国外院校毕业生学历须经过教育部认证,外语水平不作要求。 |
实训课教师 | 本科及以上 | 1 | 金融 | 国内院校毕业生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国家英语四级成绩须在425分及以上。国外院校毕业生学历须经过教育部认证,外语水平不作要求。 |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4.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应聘考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 5月23日8:30至17:00。
2.报名地点:云南省财经学校办公楼504室。
联系电话:0871-65815871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3.报名与资格审查办法:
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网上报名或来信来电报名。昆明市应聘人员须本人至现场报名,州、市及省外应聘人员因故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他人代为报名(可提供复印件、传真件),笔试时复核原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近期半寸免冠照片3张。
(2)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2014年7月份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①身份证;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推荐表》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院校学历;③英语四级成绩单(本科岗位)或英语六级成绩单(硕士研究生岗位),持国外院校学历者不须提供此项材料。2014年以前毕业的社会应聘人员须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①身份证;②毕业证及学位证;③英语四级成绩单(本科岗位)或英语六级成绩单(硕士研究生岗位),持国外院校学历者不须提供此项材料。
(3)报考人员填写的《云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笔试报名登记表》一份。
(4)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笔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含1:3)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方式: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为120分钟。
公示:笔试成绩在学校校园网及学校公示栏公布。
(三)面试
1. 面试讲课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按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教学能力、仪表仪态等。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将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四)考核
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为考核人选,并按相关程序对其进行考核。
(五)体检
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等额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由单位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六)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云南省财经学校网站(www.ynscjxx.cn)及校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云南省财政厅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1. 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出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违反纪律情况的,取消其笔试资格不予聘用。工作人员违反招聘纪律的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 对违反笔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云南省财经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871-65812815
七、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南省财经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