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工商联2018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市工商联工作需要,经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并报请市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市工商联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全部采取聘用制,聘用人员由市工商联管理,主要从事日常业务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人员;
2、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专业不限;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1年,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4、具有本市户籍的公民;
5、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熟练操作计算机、写作能力强,有相应实际工作经历者优先;
3、热心工商联工作,做事认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遵规守纪,品行端正;
5、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政治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品行不端,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2018年7月17日在保山市人社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报名时间3天,即2018年7月18日至7月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市委大院内北附楼204市工商联办公室。
3、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时需提供个人简历和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4、资格审查和初步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后择优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6、确定招聘对象:面试人员超过2人的,按面试成绩得分高低确定前2名为拟招聘对象,招聘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聘试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我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基本待遇
公益性岗位试用期2个月,协议每年一签,按政策规定聘期不超过3年。人员一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考察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不含“五险一金”)。一年后视工作情况适当增加工资待遇。
六、纪律和要求
为了维护市工商联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秩序,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明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0875-2160261 0875-216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