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简章
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是2006年经原毕节地区行署批准成立公共卫生单位,属毕节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医院支委会研究决定,紧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护理人员1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1个,招聘人数17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护理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护士执业资格证(在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对象之列,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随时清退)。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医疗卫生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男女不限。
4、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2楼人事科(内科大楼后面)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③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A4纸复印)。
④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色照片4张。
报名时,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及填写相关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
全日制在读学生禁止报名。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随时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统计。
1、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 2018年11月9日上午 0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1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领取地点: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2楼人事科(内科大楼后面)]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数与该职位笔试人员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由考官组现场评分。面试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分进行评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含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数与职位面试人员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经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3、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者,与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签订合同人员必须服从医院专业安排,不能胜任工作的,医院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招考程序、考察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发生。
本次招考由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具体实施,未尽事宜由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六、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南环路11号,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2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857—8930713 邮政编码:551700
简历投递
附件:1、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职位表
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8年11月1日
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职位表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报考条件 | 其他资格条件 | 备注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
01 | 临床护理 | 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 17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护理类 | 护士执业资格证 |
应届毕业生持成绩合格证明可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