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2019年春季初级中学 小学 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香格里拉市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的要求及省教育厅、州教育局的工作安排,现将本市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户籍在香格里拉市的社会人员。
3.持有香格里拉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州(市)户籍人员。
4.香格里拉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含在读本科、专科、专升本和研究生),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含户籍未迁至香格里拉市,但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州(市)生源学生)。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
(1)持有香格里拉市公安机构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在居住证有效期内,且无犯罪记录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迪庆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者,在通行证有效期内(仅限香格里拉市公安机构签发的),且无犯罪记录的可在香格里拉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2010〕12号)要求及《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2.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3.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4.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二、报名流程
(一)认定机构
香格里拉市户籍、具有香格里拉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和就读于香格里拉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均由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认定。请报名人员按要求选择好认定机构,以免误报。
(二)网上报名时间
具体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5月10日,报名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除节假日、周休日外)7:00—17:00。请申请人注意具体网报时间,选择好认定机构,务必在指定时间内申请注册报名。
(三)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提示选择相应现场确认点,网报时间到期,网站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四)现场确认
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到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进行个人信息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注意事项有:
1.确认时间:2019年5月16日-5月31日(除周休日外)为现场确认时间。具体确认时间为每天的9:00-12:00和14:30-17:00,逾期恕不办理。
2.确认地点: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办公室(新城区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3号楼三层)
3.提交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
(2)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同时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同时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户籍不在香格里拉市,持有香格里拉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教资字〔2019〕5号)文件要求,从2019年上半年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①新版申请表调整简化了信息项,由原有5页(含《思想品德鉴定表》)压缩至1页。对部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只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采集和留存,申请表中不再显示。
②新版申请表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国考)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已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从“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下载地址:http://ntce.neea.edu.cn)。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①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
②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
③持军队院校、党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
④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及职业技术院校应届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生毕业证明2份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
⑤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习成绩
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2份)。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份(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6)《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见附件)及复印件1份。(此表可在公告附件中下载,必须双面打印)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一致,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2份)。
(五)认定和领取证书
本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在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体检:申请人持本人一寸照片及有效身份证到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自费挂号进行教师资格体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半年。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2.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联系人:吉老师 和老师
咨询电话:0887--8226147
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