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禄丰县委宣传部关于县广播电视台2019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禄丰县广电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广电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文件精神,经中共禄丰县委宣传部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1名,招聘计划经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禄丰县广播电视台2019年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 | 招聘岗 位类别 | 计划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条件 | 备注 | |||||||
生源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学历 类型 | 毕业 年份 |
专 业 | 其他 | ||||||
1 | 禄丰县广播电视台 | 播音主持 | 专技 | 1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高校毕业生 | 应届(2017-2019年) | 播音与节目主持: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主持与播音 | 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具体岗位条件。
年龄认定:18周岁以上指2001年5月31日以前出生,含5月31日;30岁以下指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含5月31日。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5年以内的;
4.禄丰县内事业单位截止2019年5月31日在职工作人员;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6月24日至6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禄丰县金山镇龙城路16号广电大楼禄丰县广播电视台六楼办公室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2.报名要求:考生按照岗位要求持毕业证、学位证(2019年毕业生携带毕业学校就业推荐表、本人简历)、身份证、自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交报名点)、近期本人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相关材料等到报名地点报名。资格审查由报名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同时进行。
招聘单位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禄丰县广播电视台:刘茜 0878—4121004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2019年6月26日(9:00—16:30)。
考试考核地点:禄丰县广播电视台
考试考核方式:考试考核采用面试和现场出镜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主要考核岗位相关的知识,现场抽签确定话题内容,总分100分;现场出镜主要考核播报、播音效果,上镜效果等(根据岗位职业规范,考生在考试当日自行规范着装、仪表等),总分100分。
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0.4+出镜成绩×0.6。成绩于考核工作全面结束当天在考核地点公布,后期在禄丰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考试考核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最低控制线为80分,考生综合成绩未达8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聘用程序。
(三)体检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数,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出镜成绩高、普通话等级证书上所载考试成绩分数高的顺序依次优先进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考察由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广播电视台进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其中,2019年毕业的将审核毕业证原件。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拟聘人员确定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或考生原因造成缺额的,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考试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拟聘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于8月底前按照相关程序报州县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四、聘用管理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期转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试用期间及转正后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合同期内,因考生原因未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约定的,须承但违约责任。
五、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或另行公告。
特别提示:凡参加报名人员即视为已经知晓公告所有内容。请应聘人员确保填写联系方式有效,因所填写联系方式不能取得联系视为报考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考试、体检等事项通过公告、电话或当面告知等方式通知的,报考人员不按时参加等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公告由中共禄丰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78--4122217(中共禄丰县委宣传部)
0878--4127878(禄丰县人社局)
0878--3389685(楚雄州人社局)
中共禄丰县委宣传部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