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19年公开选调
教研师训中心教研员及部分城区学校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调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师训中心教研员及部分城区学校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一)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师训中心教研员(8名)
高中理科1名,幼儿教育1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物理1名,小学语文1名,小学数学2名,信息技术1名。
(二)思源实验学校教师(11名,其中初中7名,小学4名)
1.初中教师:语文1名,数学2名,物理2名,化学2名;
2.小学教师:语文2名,数学2名。
(三)北城小学教师(8名)
语文3名,数学3名,音乐1名,体育1名。
二、选调范围
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师训中心教研员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在编专任教师中选调,思源实验学校和北城小学教师在乡镇中小学校在编教师中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具备规定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2.男55周岁以下(196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196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教龄:在我县任教满5年以上(2014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4.学历:报名参加教研员和初中教师选调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参加小学教师选调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资格条件:报名参加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师训中心教研员的选调考试的,须具有报考岗位所属学段的教师资格或从教经历;报名参加初中教师选调考试的,须属乡镇初级中学在编教师并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名参加小学教师选调考试的,须属乡镇中心学校在编教师并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二)具体条件
1.报名参加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师训中心教研员选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县级以上“教学名师”、“名班主任”或担任“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兼职教研员”;
(2)近5年内(2014年9月1日以来)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机构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说课比赛、优质课评选获奖者。
(3)近3年内所任教科目成绩有一年在全县前30%以内(由县教研室出具证明)。
(4)曾任和现任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层及以上管理工作人员,或有县级教研、师训工作经历的人员(由学校、县教研室出具证明)。
2.报名参加思源实验学校和北城小学教师选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报名参加语文、数学和初中物理、化学教师选调考试的,近3年内学年末教学质量监测个人成绩必须达到以下要求:小学至少有一年位居全县同年级同学科教师前30%以内,初中至少有一年位居全县乡镇初级中学同年级同学科教师前30%以内(教学成绩以县教研室出具的证明为准)。
(2)报名参加小学音乐、体育教师选调考试的,专业必须对口(与报名时提交的毕业证专业一致,初始学历为中专,后来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初始学历的专业可作为专业报考资格条件),不需提供教学成绩证明。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9年8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一楼。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教师持有效证件现场报名,交小一寸近照2张。
2.报名需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获奖证书、兼职教研员聘书、教学成绩证明、中层管理工作证明等报名资格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一名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报考专业须与学历专业或所教学科专业一致。
4.报考者须签订服从选调单位统筹调剂职称聘任承诺书,根据职称编制情况服从选调单位聘任级别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近5年内(从2014年9月1日至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近5年内年度履职考核有不合格、不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的。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工作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
(二)资格审查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六、选调办法
(一)开考条件
选调岗位人数与已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方能开考。
(二)计分办法
按个人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总分80分,考核加分总分20分(教龄加分5分、年度履职考核加分3分、奖励加分12分)。
1.笔试
①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理论和岗位专业知识
②笔试成绩:80分
③笔试时间:2019年8月7日上午9:00—11:00
④笔试地点:南华民族中学
2.考核加分
(1)教龄加分
为激励广大教师扎根山区教育事业,安心从教,在本次公开选调中实行教龄加分政策。每年教龄加0.2分。教龄统一计算至2019年8月31日,不足6个月的当年不计教龄,6个月以上的计为1年。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2)履职考核加分
2014年以来,履职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每年计1分,总得分不超过3分。
(3)奖励加分
①综合奖励加分:参加工作以来,获县委、县人民政府表彰计1分, 获州委、州人民政府表彰计2分,获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计3分,获国家级表彰计4分,获多次表彰奖励的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计分。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表彰的与受到同级党委、政府表彰计分标准同等计算。
②专业奖励加分:工作以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说课比赛、优质课评选、教具(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教育教学理论竞赛获奖的,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0.6、0.4、0.2分计分;州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1、0.8、0.6分计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1.4、1.2、1分计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2、1.7、1.4分计分。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的按获同级一等奖计分。专业奖励加分实行累计计分,但总分不超过8分,累计超过8分的以8分计。
符合奖励加分的,需提交获奖证书(证明)、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刊物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进行审验。
(三)考察
各选调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按照教龄长、年龄大、学历高(如相同,全日制学校学历高者优先)顺序顺次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
考察合格者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自付。
七、公示
经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与选调单位签订聘任协议。
九、培训
选调教研员和教师的培训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师训中心负责,在新学期开学前完成。被选调教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培训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改革与发展、学校规章制度、教育科研及教学技能等。
十、工作纪律
(一)选调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选调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选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出现不正之风。
(四)为确保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凡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须按照回避制度回避。
十一、报名联系方式
南华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吕增海,
联系电话:0878-7222822
南华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鲁河山、叶英燕,
联系电话:0878-7213485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