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鹿城镇社区禁毒专干公开招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鹿城镇基层禁毒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社区禁毒工作能力和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新常态需要的社区禁毒干部队伍,经楚雄市禁毒工作委员会和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共同研究,决定公开面向全市招选社区禁毒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岗位及人数
鹿城镇禁毒专干25名(其中:男性18名,女性7名)。
二、招选范围
具有楚雄市常住户口,有志于从事社区禁毒康复工作的人员。
三、招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熟悉电脑操作,有志于从事社区禁毒康复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二)学历条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含自学、函授等学历)。
(三)年龄条件:18-35周岁(1984年8月19日-2001年8月18日出生的)。
四、加分条件
有军人退伍证的,在综合成绩基础上加10分。
五、招选方法及程序
招选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考察等程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8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实际人数等于或多于招选人数2倍比例的举行笔试和面试,取综合成绩男前18名、女前7名进入体检及政审考察程序;报名实际人数少于招选人数2倍比例的只举行笔试考试,取笔试成绩男前18名、女前7名进入体检及政审考察程序;报名实际人数少于招选人数的,直接进行体检和政审考察。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的,男前18名、女前7名由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作为社区禁毒专干,推荐到相关社区开展禁毒康复工作。
六、待遇保障
社区禁毒专干工资待遇2800元/月(含五大保险)。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2019年8月19日(星期一)9:00-18:00在鹿城镇人民政府一楼大厅报名(楚雄市雄宝延长线青龙河西岸,东兴中学旁)。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符合加分条件的,要有军人退伍证及复印件。
联系人:董治权、马 瑛、苏秀美
联系电话:3032727、3032706
楚雄市禁毒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