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专项
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市直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学校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丽江市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公告》,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要求,对市直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岗位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降低开考比例进行面试的,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未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并在本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因本人自愿放弃、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6月18日上午9:00
地点:丽江市实验学校文慧楼(市直小学、初中复审在四楼人事档案室;特殊教育学校复审在二楼会议室)
3.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佩戴口罩,带齐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安排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笔试岗位)或考生信息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报名时上传的《个人承诺》1份,保证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提供原件,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在本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2018、2019年毕业的考生提供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考生档案保留或托管证明原件或未就业证明。资格复审当天无法提供保留或托管证明原件或未就业证明的考生填写《报名保证书》,保证在6月26日17:00前提供证明原件,逾期未提供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若因此情形产生空缺的,可按参加本岗位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若综合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程序。
(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报考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4)疫情防控健康码。
如资格复审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后,从本岗位中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有关事项
(一)面试原则
面试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通过后,接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进行,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降低开考比例进行面试的,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三、岗位能力测试内容、方法与程序
(一)面试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20日上午9:30-下午17:00(考官及工作人员8:00到位,8:00至9:20随机抽取主考官和出题考官,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场出题密封),考生在20日上午9:00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到丽江市实验学校报到(面试所需材料自备),9:20至9:50为考生备课时间,9:50准时进入考场面试。如考生在9:15分前未来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面试地点:丽江市实验学校综合楼。
(二)面试内容: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总分为100分。教育教学专业能力(说课)或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100%。
其中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及幼儿教育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
1、特殊教育教师岗位:
(1)模拟课堂教学(80%)。
(2)手语能力测试(20%):
用手语翻译所抽到试题中的内容。
2、幼儿教育教师面试内容为:
(1)自弹自唱(30%):评委指定儿童歌曲,考生使用钢琴自弹自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
(2)视唱(30%):评委指定简谱考题一首,考生视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
(3)即兴舞蹈(40%):评委指定一段民族舞或儿童舞音乐,考生即兴伴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面试的方法:采取集中封闭、逐个面试的方法进行。(按照:1:1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最低控制分为70分)
1.面试前,以抽签的方式排列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面试时考生要求用普通话回答问题。
2.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采取情景模拟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术基础知识、技能和教育教学组织能力、语言表达、逻辑分析等有关能力。面试最终成绩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人员的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考生确认签字。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公告》办法计算,各占50%。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50%+面试总成绩×50%。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加试三个问题按加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
3.面试场地安排
(1)面试场所包括测试室、候考室、考务办公室等,面试室要整洁、宽敞、明亮,使工作人员和应试者都感到舒适。
(2)面试室内设主考官席、考官席、考生席、计时计分席、纪检监督席。考生席与考官席呈面对面状,应保持适当距离,计时计分席、公证、纪检监督席设置在两边。考场内安排记分员、计时员、纪律监督各一人,公证人员2人,场外引导员1人。
(3)此次测试室设在丽江市实验学校,要求安静、独立,不受外界干扰,全程录像录音。
(4)根据招聘岗位分设:
第一考场:特殊教育教师岗位
第二考场:体育教师岗位
第三考场:初中语文、初中化学教师岗位
第四考场:音乐、舞蹈教师岗位
第五考场: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
第六考场:幼儿教育教师岗位
第七考场:小学英语教师岗位
4.组织考生进入面试场所。考生进入测试场所(候考室),手机交由监督人员保管,考生测试完到休息室休息。
5.实施面试。面试是提高测试质量的关键环节,整个过程在公证、纪检监督下,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客观、公正、打分准确、宽严适度、前后一致,真正评定出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及专业能力,面试开始进入说课环节或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于面试结束后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jhrss.gov.cn)公布。
6.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7.考察:由学校和市教体局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体检、考核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给予办理报批录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按本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招聘人员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试用期内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及时报批转正手续;如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考试区域。考生报到时,除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须盖有资格审核单位印章)外,必须将随身携带的物品资料和通讯电子设备(关机状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带入候考室和考场。未按规定上交物品资料和通讯电子设备的,视为违纪,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2.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及父母姓名等相关信息,否则视情况作违规处理。
3.考生面试时请使用普通话。
4.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
5.面试前,引导员带所有考生进对应考场与考官见面,实行双向回避。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和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若考生遇到需回避的情形但未申请回避的,严肃追究责任。
6.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在候考室、休息室和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7.面试结束后,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到休息室等候宣布成绩。宣布成绩后,请考生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个人物品并有序离开考试区域。
8.面试工作接受相关纪检部门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考生须进行云南健康申报(http://yunnan.inspurhealth.com:7089/index.html),出示健康码,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不聚集交流。“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场地和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场地和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场地和考场;一个月内有湖北旅居史的人员,持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场地和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场地和考场。
在开展招聘工作期间考生应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尽量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二)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招聘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停机等原因联系不到考生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生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的衣、食、住、行、安全等均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丽江市实验学校:0888-5151410
丽江市特殊学校:0888-5188283
未尽事宜及面试工作中出现未明确的事项,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
来源:http://www.ljhrss.gov.cn/Item/5720.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