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招聘启事
为适应云南珠宝质检事业改革发展需要,云南省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决定自2020年8月13日起面向社会招聘办公室文秘1名,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要求进行招聘和录用。
二、招聘岗位:办公室文秘1人,工作地点在昆明。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优秀的沟通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功底深厚。服务意识强,服从工作安排,能够承受较为繁重的工作任务。
4、户口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5、中文、新闻、社会学等相关专业,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限男性,有驾驶证,具有文秘或办公室相关岗位1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至8月16日。
2、报名地点:昆明市东风东路76号质监大厦2楼206室。
3、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并填写省珠宝院应聘人员履历表,同时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报名方式:报名者将所需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指定邮箱或直接递送到报名点均可。
五、招聘程序
1、院人事部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查。审查过关人员通知考试(含面试)。
2、考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点对点通知到报名人员。
3、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4、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内容包含个人礼仪、人际交往和专业能力,重点考察人员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5、应聘人员通过笔试与面试后,经院招聘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聘人选,人事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6、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试用期及转正后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167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院的相关工资标准执行,并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和公积金。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871-63194785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76号质监大厦206室
电子邮箱:447228259@qq.com 邮政编码:650041
下载请点击:省珠宝院应聘人员履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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