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简章
保山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作为市人民政府实施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主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自主的模式运行,负责实施保山市中心城市有轨电车工程投融资、建设、运营服务和综合开发。为保山中心城市提供大运能、短站距、舒适准点、高品质、环保出行方式,打造保山中心城市公交出行1小时交通经济圈;以交通引导城市发展,促进集约化、组团式、轴带城市空间形成,构建老城、东城、北城、南城与工贸园区(园中园)的交通纽带,促进我市社会经济跨越发展。
一、党务专干岗位职责
负责协助完成公司党务工作,包括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和管理、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党的群众工作等。
任职要求
1.中共正式党员;
2.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相关专业;
3.在基层党组织从事党群工作至少3年,熟悉党建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文字功底,能够熟练撰写各类党建文件和报告等;
4.年龄30岁以下,有相关从业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
二、纪检专干岗位职责
负责协助做好对监督对象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问题线索核查工作等相关工作。
任职要求
1.中共正式党员;
2.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财务管理、审计学或工程造价、监理等相关专业;
3.具有较强的纪律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断、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文字写作能力;
4.作风正派,执行力强,敬业勤奋,务实上进,有团结协作精神;
5.年龄30岁以下,有相关从业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
三、工资福利待遇
1.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不低于转正工资的80%,转正后定岗为业务员,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享受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2.以上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公司制度,缴纳社会保险,享受公司福利。
四、其他事项
(一)考试、录用等招聘相关信息将采用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请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邮箱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二)报名人员对个人填报的应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轨道交通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个别岗位的选聘工作。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受轨道交通公司纪委全过程监督,若监督发现选聘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将取消当事人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若本次招聘出现报名人员均不符合招聘要求,轨道交通公司有权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全部不予录用。
(六)邮箱:bsgdjt@bsgdjt.com
来源:http://www.baoshan.gov.cn/info/egovinfo/1001/zw_nry/57186295-8-/2020-11270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