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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红河州委党校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安排

[日期:2020-12-01] 来源:红河人才网

红河州委党校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

为做好红河州委党校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红河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红河州委党校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人员

报考文化与科技教研室教师岗位(代码215)、经济建设教研室教师岗位(代码216)、党的建设教研室教师岗位(代码217),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按照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考生免笔试的规定直接进行专业素质面试。

(一)面试方式:课堂讲课和专业提问。

(二)讲课内容及方法:讲课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素质,应聘者自选一个本专业学科专题,制作多媒体课件,讲授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考生讲课允许带讲课教案、讲课题纲,必须使用普通话进行讲课(考生自带U盘或其它存储设备,电脑、投影设备及激光笔由招聘单位提供)。

(三)面试专业提问主要内容:讲课结束后由主考官进行专业提问,考生现场作答,时间15分钟以内,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2020年红河州委全会及“两会”精神。

(四)其它说明:考生面试采取抽签编号管理,整个面试过程包括教学课件、讲课提纲以及教案中考生不得提及或反映出个人和家庭成员姓名,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面试分为两组同时开展。

(一)报考文化与科技教研室教师岗位(代码215)的考生为第一组。

1.抽签时间:2020年12月6日上午07:30分;

2.抽签地点: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知行楼401会议室;

3.候考室: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知行楼401会议室;

4.面试考场: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知行楼404教室;

5.候分室: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知行楼420教室。

(二)报考经济建设教研室教师岗位(代码216)、党的建设教研室教师岗位(代码217)的考生为第二组,按照报考岗位代码顺序依次开展。

1.抽签时间:2020年12月6日上午07:30分;

2.抽签地点: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知行楼301会议室;

3.候考室: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知行楼301会议室;

4.面试考场: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知行楼304教室;

5.候分室: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知行楼320教室。

四、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讲课70%,专业提问30%。分别按讲课、专业提问中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相加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数(超出部分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生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综合成绩相同按照讲课单项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五、考生纪律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到考点报到并按序号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侯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三)严禁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六、其他事项

(一)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实行回避。

(二)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州人大、州政协、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查组工作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73—3649500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

2020年11月26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8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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