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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普洱市党政储备人才专项招引公告

[日期:2020-12-11] 来源:普洱党建网

2021年云南省普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党政储备人才专项招引公告

云南省普洱市2021年面向国内外高校招引优秀毕业生,作为党政储备人才重点培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对象

(一)博士研究生;

(二)“双一流”大学或相当层次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为一本院校毕业,经济学及经济贸易管理类、金融学类、财政税务类、旅游管理类、地质地矿地理及测绘类、环境及自然保护类、计算机类、水利及水利工程管理类等普洱市急需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

(三)“双一流”A类大学全日制优秀本科生。

招引对象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高校毕业生,不含单位定向生、委培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学生。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良好;能够积极主动服务普洱发展。

(二)有志从事党政工作,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习成绩优异,2021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下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承诺在普洱服务期不少于7年(含试用期)。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在“双一流”大学或相当层次高校就读,担任过校级或院级主要学生干部,或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到县(区)工作的适当放宽毕业学校要求,到江城县、澜沧县、孟连县、西盟县工作的服务期减少1年。

三、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入职后达到公务员调任资格条件的,可调任与所任职单位对应层级党政机关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或个人意愿,继续留在所任职事业单位或到普洱市所属各层级国有企业工作。

(二)安家补贴。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分5年平均拨付;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4万元,分4年平均拨付;其他高校本科生2万元,分2年平均拨付。

(三)县区岗位补贴。首次岗位安排在县(区)属单位的,按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额外给予县(区)岗位补贴,连续补助3年。

(四)住房支持。家庭及本人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的,提供人才公寓免费居住三年。购买普洱市辖区内商品住房的,由住建部门协调开发商给予普惠营销之外的购房优惠并优先选房,协调金融机构提供优惠便捷购房金融服务。

(五)培养选拔。党政储备人才由市委组织部统筹管理,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符合条件的优先选拔任用,特别优秀的可按有关规定破格任用。

(六)零门槛落户。可选择普洱市任一地落户;可申请将户口登记在实际居住社区的集体户口。

四、方式和程序

(一)政策宣讲。赴全国双一流高校和部分知名高校举行政策宣讲会,现场进行政策解答。政策宣讲会具体事宜通过高校校内就业信息网站另行通知。

(二)发布公告。在各高校校内就业信息网站、云南网、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普洱新闻网、普洱党建网、普洱日报及“普洱党建学习时”、“普洱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填写《普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党政储备人才专项报名推荐表》连同本人身份证、经历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及Word版《基本信息表》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puerrck01@163.com或puerrck02@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学校+专业+学历+姓名”(如: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张三)。不符合招引对象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09:00至12月25日18:00。

(四)确定进入下一轮人选。根据报名人数和急需紧缺程度,综合考虑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学业水平、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经历业绩等因素,确定进入下一轮人选,并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

进入下一轮人选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普洱市集中约4天一并开展,时间初步安排在寒假前期(2021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来普期间食宿、体检费用全免,入职后按照省内300元/人,省外6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对确定进入下一轮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需现场提供《报名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任学生干部情况、奖惩情况、文稿发表情况、经历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应变创新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取综合平均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引才环节。

(七)体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指定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普洱市支付。

(八)考察。委托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九)确定具体单位。根据学校专业、面试表现、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结合普洱市实际,经过双向沟通,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单位。

(十)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网、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普洱新闻网、普洱党建网、普洱日报和“普洱党建学习时”、“普洱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十一)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若至2021年底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要求。

1.请各位报名人员认真对待人才招引和到普洱工作一事,审慎报名,确定单位后放弃、未按规定到聘用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聘用资格。

3.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坚持回避制度,涉及履职规避情形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回避。

4.来普洱参加集中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考生须按要求在“云南健康码”上进行健康申报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仍在隔离治疗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恕不安排来普。

未尽事宜由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传真):0879—2138449。

(点击附件可直接下载)

附件:普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党政储备人才专项报名推荐表和基本信息表.doc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0日

来源:http://www.pedj.gov.cn/info/1020/92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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