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华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第三批)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华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 18日至1996年9月18日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2011年以来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3、参加2014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或其他考试已被录用的;
4、2014年9月18日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岗位表中明确接受在职在编人员报名的除外)。
(二)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见附件:《2014年华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三批)》。
专业目录参照《2014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及《报考指南》。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8日上午08:00-2014年9月20日下午17:00。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注意查看交费状态,确认交费成功)→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交费时间截止2014年9月21日下午17:00。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且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4、本批次招聘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各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交费的人数比例达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递减该招聘岗位人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报本次招聘的其它岗位。属于紧缺专业人才的招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
具体各岗位开考比例、笔试科目及笔试内容详见附件:《2014年华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三批)》,笔试满分100分,后续考试环节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9月25-26日。
(四)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招聘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共同进行。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证明(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各县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就业局办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资格复审材料参加。在聘期内的服务基层四类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生、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服务计划生)须提供其所在当地隶属主管部门(教育局、组织部、人社局等)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时提供上述所需的材料,均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不得进入后续考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轮考试即面试,若资格复审合格后放弃下一轮考试的考生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各招聘岗位面试考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面试计分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复审时通知。
报考各乡镇中心小学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面试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采取划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报考华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公路技术岗位的面试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采取划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解决。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详见附件:《2014年华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三批)》。
(七)体检
由县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并可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做补充要求。首次体检不合格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生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八)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考生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核并参加体检。
(九)公示
体检及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华宁县泉乡网、县政府工作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限内或公示期满后出现放弃的不再依次递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严格执行聘用合同管理规定。在聘期内不能履行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三、收费
根据玉发改收费(2008)597号文件规定,本着以支定收的原则,本次招聘人员收取每人报名费50元/科,进入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50元/人,对持有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毕业生,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
四、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说明。
(五)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七)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77-5013726
五、报名咨询电话:
华宁县教育局:0877-5011263
华宁县卫生局:0877-5017508
华宁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877-5017834
玉溪人才网:0877-2071327
附件:
1、《2014年华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三批)》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四日
附件在线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