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地震局
关于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镇沅县2021年上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新增开发计划,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地震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就近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1名,主要从事县防震减灾科普馆管理、解说工作及协助地震局办公室工作。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在我市办理了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主要安置以下困难人员:
(一)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者优先。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即属于低保家庭成员,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除《基础资料》外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经就业经办机构核查,失业登记时间已连续达到一年以上,按《基础资料》要求提供材料;
(四)零就业家庭成员,除《基础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就业创业证》。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08:00起至2021年4月5日,报满为止。
(三)报名地点:镇沅县地震局办公室(政府楼一楼)。
(四)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户口薄》(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学历证件等。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单位开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在原单位未解除工作关系或用工合同未到期的;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2年以上的人员;
5.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及到期不按时还贷的或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交通运输《营运证》的人员;
6.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五、资格审核及聘用
由政务服务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要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标准
经聘用后,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镇沅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标准:1350元/月;一部分为单位补助:650元/月(不含个人应缴各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意外险。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879-5811225(镇沅县地震局办公室)
联系人: 李艳 电话:1398797299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地震局负责解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地震局
2021年3月29日
来源:http://www.pezy.gov.cn/zx_nr.asp?id=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