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精神,为做好我院对口中职招生考试工作,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代码:14487
学校性质:公办 学制:三年
学历证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同时上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电子注册。
二、2014年对口中职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招生专业 | 与中职对应相同或相近专业 | 计划数 |
1 | 畜牧兽医 | 畜牧兽医 | 50 |
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0 |
3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50 |
三、收费标准
学费:4000元/年•人。
住宿费:普通宿舍400元/年•人,标准宿舍(带卫生间、太阳能)450元/年•人。
四、招生对象
具有云南省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至3月30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云南招考频道(www.ynzs.cn)进入工作网进行网上报名,且只能报考与所学中职专业相同或相近高职专业,由考生所在中职学校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并按时到归属地高考报名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
六、考试方式
考试时间:4月26日—27日
考试地点: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考试方式:考生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按《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对口中职招生技能测试实施方案》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七、录取办法
我院对口中职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各级纪检部门及社会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以职业资格证书按高、中、初级顺序进行排序。
(二)录取公示
1.学院公示
2014年5月1日至5月7日,在学院网站(www.dlvtcaf.cn)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2.省招生考试院公示
2014年5月11日至5月20日,在云南招考频道(www.ynzs.cn)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3.公示结束,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正式办理录取手续。
(三)录取考生须知
1.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已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请于2014年5月18日前,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退档申请,经批准后可继续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已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由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处于2014年5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新生入学及待遇
(一)凡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我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三周,我院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
(四)认真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相关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规定,承诺决不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辍学。凡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优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
(五)凡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的同等待遇,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进行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九、实施阳光招生
我院对口中职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尽职尽责,秉公办事,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招生、考试、录取等各项工作,热情为广大考生服务,实施阳光招生。
十、联系方式
地址:大理古城白石路
邮编:671003
招生就业指导处电话:0872—26752220872—2478398
传真:0872—2478396
纪检监察室:0872-2478356
邮箱:www.dlvtcaf.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