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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通知

[日期:2021-05-27]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募对象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到基层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募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四川省尚在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确定需求岗位(5月26日前):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名额分配表》分配名额数,填写《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新招募岗位统计表》、《2021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续期情况统计表》,于5月26日前将签章纸质件及电子文档报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发布公告及宣传动员(5月28日-6月10日):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于5月28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等相关网站发布招募公告,并在省级媒体上发布招募宣传信息,各市(州)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三)网上报名(6月4日-10日):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时间为6月4日至10日17: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

(四)资格初审(6月4日-11日):各地于6月4日至11日17:00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上传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五)打印准考证(6月29日-7月2日):考生于6月29日至7月2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

(六)笔试(7月3日):笔试时间为7月3日,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七)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7月23日前):笔试成绩于7月22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专人于7月19日至22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领取考试成绩,并于7月23日前在相关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募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八)资格复审及面试(7月28日-8月1日):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四川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面试人选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有人参加笔试,无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可在本县(市、区)报考同一项目中参加面试、符合岗位需求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招募。

(九)体检(8月2日-9日):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照脱贫户、零就业家庭优先、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先等原则确定人选。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招募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新招募人员同时上岗。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十)公示(8月10日-11日):各地于8月11日前在相关网站公布拟新招募人员名单,并于9月1日前将新招募和续期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已公示的招募岗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签订协议(8月19日-20日):相关部门与新招募人员和当年续期服务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十二)录入数据(8月11日-23日):各地于8月23日前将新招募人员、续期人员资料录入全国“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并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十三)岗前培训(8月23日-27日):以市(州)为单位对新招募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十四)正式上岗(9月1日):各地组织当年新招募和续期服务人员上岗。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充分认识“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将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作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沟通协调,通力合作,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二)广泛宣传。各地要通过校园宣讲、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布“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信息,扩大招募知晓度,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积极报考应募。持续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告活动,大力选树“三支一扶”人员优秀典型,深入宣传“三支一扶”人员先进事迹,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重要意义、优惠政策、实施成效,提升“三支一扶”计划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观念。

(三)规范招募。公平公正是招募工作的生命线。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规范招募程序,严格招募标准,严密组织实施,把好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关键环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募公开、公平、公正。

(四)用心关爱。各地要坚持培养与使用并重,完善贯穿全服务周期的教育培训制度,人社部门突出抓好岗前、在岗和离岗培训,服务单位突出抓好专业培训,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行业人才培训范围。要严格考核管理,加强岗位锻炼,做好日常服务,定期开展走访、座谈、慰问等活动,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要及时更新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中央和省补助经费的测算、申报和监督检查工作。要做好就业创业指导,畅通流通渠道,落实好公务员定向考录和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等各项服务期满优惠政策,确保“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5月24日

来源:http://rst.sc.gov.cn/rst/gsgg/2021/5/25/7e69b51aa80d45e7946780da5d6e515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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