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通告:
一、招聘岗位情况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除临床医师岗位面试外,其余岗位均采用笔试、面试考试相结合方式。笔试岗位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至6月11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剑川县人民医院门诊楼4层,护理组(护理部),医师组(医务科),咨询电话:0872-4521244。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安排(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
1、笔试岗位(笔试时间60分钟),笔试时间:2021年6月16日上午09:00(注:请各位考生提前45分钟到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参加考试),笔试地点:1号会议室(门诊楼5楼)。
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结束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2021年6月16日下午13:00,面试地点:护理组2号会议室(门诊楼四楼)、执业医师5楼小会议室(门诊楼五楼)。
面试主要考评应试者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技巧及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举止仪表等方面。
五、体检、试用、考核及聘用
1、体检:体检在本院进行。拟录用人员根据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入职前体检,体检费自付,体检合格后,将进入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试用。
2、试用:体检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
3、考核:试用期满后由科室进行考核并写出鉴定结果,将考核结果上报相关职能科室及综合办公室。
4、聘用及待遇:考核合格者与医院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后,参照剑川县人民医院一般编外人员基本工资发放,绩效与所在科室人员同等;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缴纳保险。个人自付部分从工资中扣取缴纳,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注:临床医师岗位待遇面谈。
5、经考试、体检合格公示一周,按相关程序录用。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考生应提前扫描“云南健康码”,如实提交14天内行程信息,进行健康排查,重点排查14天内去过或途经疫情高风险地区、有国外旅居史、14天内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并将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交予相关工作人员(健康信息承诺书现场报名时发放)。
(二)面试当天,考生应提前45分钟以上到达考场。进考场前,考生须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出示“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色人员,可正常参加面试。如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按照国家和我院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以下情况的考生,应在面试前7天内提前自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确认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并携带相关证明参加面试。
1.“云南健康码”为黄色人员,须持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2.一个月内有境外、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四)经核验考生“云南健康码”后仍为红码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集中隔离观察。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对个人提交的资料负全责,若有作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解聘。
2.报考人员不按时到达考场,视为主动放弃。
剑川县人民医院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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