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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宁市水务局招聘水政监察工作辅助人员公告

[日期:2021-06-15] 来源: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公众号

安宁市水务局招聘20人

户籍不限,高中即可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8:00)- 6月24 日(17: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安宁市水务局2021年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水政监察工作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发展总基调,进一步加强水利行业监督管理,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保障城乡饮用水供水安全,增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市水务局委托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水政监察工作辅助人员,协助开展河(湖)长制、城乡供水安全、涉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行政执法检查、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涉水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向社会招聘水政监察工作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决定招聘水政监察工作辅助人员20名,其中一类4人(承担水政监察中队长职务)男女不限;二类16人,面向社会招聘12人(男性),4人(女性)。

二、招录的原则和标准

水政监察工作辅助人员由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材料收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实施,水务局负责笔试监督、面试考核,拟聘人员上报水务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一)招录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例: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3.户籍不限;

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5.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电脑操作能力。

6.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优先考虑,相关执法经验或有基层工作经验的,根据领导小组推荐,可适当放宽文化程度和年龄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触犯刑法被免于刑事处罚,或者曾受治安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提交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携带本人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等相关从业资格证件到报名处办理手续。须按照公布的招考岗位、报考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报名所需的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证件、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测试与聘用

(一)(笔试):

内容:基本法律常识。包括:《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防洪法》、时政信息相关内容;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

技能知识提问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三)政审:

按岗位需求,各类成绩占比综合排名靠前的拟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政审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四)体检:

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政审合格者。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由考生直接向体检机构缴纳。

五、分配管理使用

人员招聘后,由安宁市水务局负责专项培训和管理使用,负责日常工作抽查监督及年终综合考核。

六、工资待遇和保障标准

参照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安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安政办[2020]64号)文件,落实工资待遇和保障标准。

(一)岗位分类

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具备较强专业知识技能、政策业务水平或较强管理、审核、经办能力,能够承担专项工作、有相关执法经验的人员,经领导小组同意的为一类岗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经办能力,能够开展专项工作的为二类岗位。如无符合一类岗位人员时,由二类岗位补齐,确保岗位总人数。

(二)工资标准

1.工资构成

参考工作性质,具体:(1)基本工资2000元/人/月;(2)岗位工资1200元/人/月;(3)年度考核奖励优秀人员(优秀比例15%)奖励2000元/人/年,合格人员奖励1000元/人/年;

2.试用期

培训考试不合格,不通过试用期。水政监察工作辅助人员试用期工资,按照该岗位全额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不服从岗位安排者取消录用。初次招录中,对已在岗专职人员,根据领导小组推荐,直接按照岗位类别发放工资待遇,无需通过试用期。

3.新招聘的工作人员自报到上岗之月起薪,当月15日前报到上岗的核发全月工资,当月16日后报到上岗的核发半月工资。

(三)社会保险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在政府财政保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工资核拨方式

每月10日前,各中队人员统计上月在岗情况并制作工资表,报大队审核后,由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发放到个人工资卡,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和公积金部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代扣代缴。

七、招聘时间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址: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二楼人力资源部,大屯新区景兴路业务综合楼;

(二)报名时间

在2021年6月15日(8:00)- 6月24 日(17:30)前完成报名,6月25日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面试

统一笔试,时间:2021年6月28日上午9:30-11:00;地点:宁湖大厦14楼会议室;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71-68686289

联系电话:0871-68697883

(四)本公告由水务局负责解释。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awEGQmvRg9xbzxpe1hq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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