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2021年-2022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公告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21-2022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21〕4号)》和《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招募工作的通知》要求,怒江州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办决定开展2021-2022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以下简称省级地方项目)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募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7月4日
招募岗位及名额
云南省西部计划服务岗位分为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等七个专项,岗位覆盖怒江州4个县市,90%岗位将设置在乡镇及以下,主要从事助力乡村振兴、基层共青团建设等相关工作。2021-2022年度怒江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拟招募80名。
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真奉献、真志愿,在校期间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重大疾病,能顺利完成服务期限;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怒江州内户籍,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或在读研究生,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
6.有志于从事乡镇基层工作,有志愿奉献精神,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名);
2.在岗及离岗西部计划志愿者;
3.现役军人;
4.已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大学期间被学校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情形不符合志愿者选拔条件的人员;
6.其他不宜录取为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情况。
报考人员禁止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如出现同时录用情况将取消所有录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进行西部计划项目类别报考。
服务期限
2021-2022年度志愿服务期为1年,时间从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服务单位和志愿者达成继续服务意向的,可经县(市)项目办审核后报州项目办申请办理延期,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招募流程
(一)网络报名。本次招募采取网上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即日起至7月4日,报考者可通过“云南青年志愿者”微信公众号,点击“一部手机做志愿”——“西部计划”——“注册志愿者”——“报名入口”,根据个人情况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并选择怒江傈僳自治州内的意向服务县(市)、确定是否服从分配,认真仔细阅读《招募协议》、《本人承诺》后,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复审、考察不通过等情况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上传的照片须按要求上传,因照片不合格造成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或无法进入考场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头像电子照片,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佩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报名人数与招募人数比未达2:1的,州项目办将进行调剂,报考者须服从岗位调剂安排。本次招募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报名结束后将在“青春怒江”微信公众号发布笔试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详情请关注“青春怒江”微信公众号。
(二)资格审核。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在招募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募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保持通讯畅通,根据县(市)项目办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由州项目办统一命题,统一在7月中旬组织考试(笔试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试题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参加笔试人员有效成绩总平均分的80%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州项目办在“青春怒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西部计划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精神、基本素质能力、心理健康水平、逻辑与表达能力等。
(四)资格复审。各县市项目办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募人数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招募职位,按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持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毕业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由各县(市)项目办对报考者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实。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各县(市)项目办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五)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州项目办指导各县(市)项目办分县(市)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岗位匹配、志愿服务认知、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募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募过程。
面试时间:以各县(市)项目办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县(市)招募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由各县(市)项目办统一组织到指定县(市)人民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参照《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项目》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募,并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体检标准人均260元,费用由用人单位或县级财政安排落实。
(八)考察。体检结束后,各县(市)项目办对报考者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九)选岗。根据拟招募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各县(市)项目办以县(市)为单位,组织拟招募人员进行选岗。
(十)公示。选岗结束后,州项目办将在“青春怒江”微信公众号上对拟招募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募单位名称、拟招募职位、拟招募人员姓名、准考证号等,公示无异议的,将名单报省项目办审核。
(十一)签订服务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县(市)项目办与入选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
(十二)岗前培训、上岗及补录。拟招募人员名单经省项目办审核通过后,由各县(市)项目办确定培训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报州项目办备案后自行组织岗前培训。志愿者需携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按时参加。培训考核合格后的志愿者由各县(市)项目办统一组织在8月1日前上岗。根据未报到的人员和流失人员情况,各县(市)项目办在州项目办的指导下可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进行一次补录。
政策保障
(一)生活补助。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对志愿者进行补助,补助经费包含志愿者生活补贴、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志愿者在岗服务期间,按规定参加服务地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由各县(市)项目办协调统一缴纳。
(二)可享受政策。
1. 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关政策。
3. 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 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 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青春怒江”微信公众号,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联系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募纪律或不具备招募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笔试后在后续招募环节中放弃的报考者应当由本人向招募单位出具书面说明。
(五)在招募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州项目办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招募资格。
联系方式
团怒江州委:0886-3888789 tw3622064@163.com
团泸水市委:0886-3629947 3274852817@qq.com
团兰坪县委:0886-3212161 tw3212161@163.com
团福贡县委:0886-3411372 fgtw6688@163.com
团贡山县委:0886-3511352 tw351135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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