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人数:2人。
二、工作地点:红河州行政中心。
三、薪酬待遇
(一)基本工资26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队龄工资100元/年,用工满1年并经考核合格,发放年终考核奖。
(二)按照相关规定,单位承担聘用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中须单位缴纳的部分。
(三)聘用后工作满一年的,按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享受年休假。
四、招聘对象
户籍为城镇户口,在云南省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5周岁以下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良好职业道德。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有相关行业从业经历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统计调查、财会、文秘等相关专业从业资格证书或经历者优先考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属血亲关系等需要回避的关系;
5.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失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址:州政府办公区C区C703室。
2.网络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15580468@qq.com。
七、资格审查
对照招聘条件,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八、面试、体检、考察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九、公示、聘用
1.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一年一聘),试用期2个月。
十、其他
1.报名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人员对自己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性负责。若填报资料信息虚假,一经查实,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4.本公告解释权归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所有。
报名咨询联系人:朱生明 联系电话:0873—3730443。
2021年6月22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9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