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试通知
根据2021年6月10日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官网、2021年6月11日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药理学教师(岗位代码LP01)、中药学教师(岗位代码LP02)、实验员(岗位代码LP04)、针灸推拿教师(岗位代码LP05)、基础医学教师(岗位代码 LP07)、口腔医学技术教师(岗位代码LP08)、继续教育工作岗(岗位代码LP11)、病理实验教师(岗位代码LP12)、基础医学实验教师(岗位代码LP13)、健康管理教研室教师(岗位代码LP14)、内儿护理教研室教师(岗位代码LP15)、外科护理教研室教师(岗位代码LP16)、妇产中医教研室教师(岗位代码LP17)、专职组织员(岗位代码LP19)、辅导员(岗位代码LP20)符合报名条件并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详见附件1、附件2)。
二、考试方式
(一)辅导员(岗位代码LP20)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 药理学教师(岗位代码LP01)、中药学教师(岗位代码LP02)、实验员(岗位代码LP04)、针灸推拿教师(岗位代码LP05)、基础医学教师(岗位代码 LP07)、口腔医学技术教师(岗位代码LP08)、继续教育工作岗(岗位代码LP11)、病理实验教师(岗位代码LP12)、基础医学实验教师(岗位代码LP13)、健康管理教研室教师(岗位代码LP14)、内儿护理教研室教师(岗位代码LP15)、外科护理教研室教师(岗位代码LP16)、妇产中医教研室教师(岗位代码LP17)、专职组织员(岗位代码LP19)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考试时间、地点、内容
(一)辅导员(岗位代码LP20)笔试时间、地点、内容
1.笔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上午9:00—11:00。2021年6月26日上午7:30开始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正门测量体温。
2.笔试地点: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具体考场详见附件2)。
3.笔试内容(满分100分):党的知识(20%)、教育教学基础知识(20%)、学生管理(30%)、辅导员相关知识(30%)。
党的知识主要包括:《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教育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育学、心理学;学生管理主要包括: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及应对方法、大学生安全教育、大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等;辅导员相关知识: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等。
4.笔试成绩公布:2021年6月26日下午16:00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hhwzy.cn/index.htm)公布。
5.面试人员确定:由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前6名进入面试,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6.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时间、地点、内容
1.集合时间:2021年6月27日上午7:30-8:30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正门集合并测量体温。2021年6月27日上午8:30不到校门口集合者视为迟到,同时取消面试资格。
2.抽签时间:2021年6月27日上午8:40在候考室进行抽签,面试将按岗位顺序和抽签顺序依次进行。
3.面试时间:2021年6月27日上午9:00开始面试。
4.面试地点: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具体考场详见下表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 面试室 | 候分室 | 候考室 |
健康管理教研室教师(岗位代码LP14)、内儿护理教研室教师(岗位代码LP15)、外科护理教研室教师(岗位代码LP16)、妇产中医教研室教师(岗位代码LP17) | 南教学楼一楼102教室 | 南教学楼一楼104教室 | 南教学楼一楼105教室 |
药理学教师(岗位代码LP01)、中药学教师(岗位代码LP02) | 南教学楼二楼203教室 | 南教学楼二楼205教室 | 南教学楼二楼207教室 |
口腔医学技术教师(岗位代码LP08) | 南教学楼三楼303教室 | 南教学楼三楼305教室 | 南教学楼三楼306教室 |
继续教育工作岗(岗位代码LP11) | 南教学楼四楼403教室 | 南教学楼四楼405教室 | 南教学楼四楼406教室 |
病理实验教师(岗位代码LP12)、基础医学实验教师(岗位代码LP13) | 南教学楼五楼503教室 | 南教学楼五楼505教室 | 南教学楼五楼506教室 |
实验员(岗位代码LP04)、针灸推拿教师(岗位代码LP05)、基础医学教师(岗位代码LP07) | 南教学楼六楼603教室 | 南教学楼六楼606教室 | 南教学楼六楼607教室 |
专职组织员(岗位代码LP19)、辅导员(岗位代码LP20) | 南教学楼六楼604教室 | 南教学楼六楼606教室 | 南教学楼六楼607教室 |
5.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素养、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考生按抽签顺序、岗位顺序依次进行面试。
计分方法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官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值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数。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考生纪律
(一)笔试纪律
1.考生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生按照考场号和座位号入座。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可提前交卷、退场。
2.严禁将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各种电子、通信设备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
3.考生只能携带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铅笔、橡皮擦。除上述文具及身份证外,桌面上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4.考生有权利和义务在监考人员拆封前查验试卷密封状况并签字。
5.严禁擅自使用、更换他人的试卷和草稿纸。
6.不准在规定开考时间前答题,不准在考试时间结束后继续答题。
7.除规定填写内容外,不得在试卷正反面上做任何标记。
8.监考人员发出离场指令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毁试卷。
9.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严禁扰乱考场秩序。
请考生诚信参考,杜绝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10.考生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
(二)面试纪律
1.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原件到考点报到并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
2.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在指定的岗位侯考室候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在指点的候分室等候,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3.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必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全场面试结束后领取;严禁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抽签后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
4.考生应试时只能报本人抽签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的姓名等内容。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及相关规定。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安排好考试行程,提前一天熟悉考点情况和周边环境,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预留足够赴考时间,避免因交通、天气或走错考点等原因耽误考试。
六、疫情防控要求
报名人员应提前扫“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如实提交行程信息,进行健康排查,重点排查去过或途经疫情高风险地区、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
考试当天,考生须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考试。
对以下情况的考生,应自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确认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并携带相关证明参加考试。
(一)“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须持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二)“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考试。
(三)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体温检测≥37.3℃的考生,到隔离区签到,休息片刻后再次测量,体温正常者可以进入候考室待考(如考生还未抽签,则一并抽签,如考生已抽签,则在本岗位抽签末位递补);开考后测量体温仍≥37.3℃的,由疫情防控人员进行隔离观察,本岗位考试结束前体温正常的可以进入考试室参加考试(面试顺序按本岗位抽签末位递补),本岗位考试结束时体温仍≥37.3℃的由当地卫健部门综合评定处理。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辅导员(岗位代码LP20)笔试考场安排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2021年6月23日
附件【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附件2:辅导员(岗位代码LP20)笔试考场安排.xlsx】
来源:https://www.hhwzy.edu.cn/info/1078/41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