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公示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岗位 类别 | 招聘人数 | 性别要求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年龄要求 | 第一组专业需求 | 第二组专业需求 | 第三组专业需求 | 其他招聘条件 | 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 笔试 成绩 |
面试 成绩 |
综合 成绩 |
体检 结果 |
考察 结果 |
备注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具体专业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具体专业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具体专业 | 准考证号码 | |||||||||||||||||
1 | 昆明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 宣传教育 | 51000021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不限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开始之日计算,即1985年1月18日之后出生),(2018-2021年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 人文社会科学 | 新闻传播与出版类 | 传播学、新闻学 | 人文社会科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汉语言文学 | 2021135111911 | 151.38 | 85.92 | 80.81 | 合格 | 合格 | |||||
2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 现场及应急监测 | 51000022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开始之日计算,即1985年1月18日之后出生),(2018-2021年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 自然科学 | 环境及自然保护类 |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与监测、环境工程、环境工程技术、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监测与工业分析、环境监测与管理、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环境监测与评价、环境监测与治理、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环境监测治理与技术、环境监理、环境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评价与管理、环境污染与治理、生态安全、生态学 | 自然科学 | 化学类 | 化学、化学分析与检验、环境化学、应用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无机化学 | 自然科学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科学、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 | 2021135110814 | 156.61 | 85.08 | 81.69 | 合格 | 合格 | ||
3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 现场及应急监测 | 51000024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开始之日计算,即1985年1月18日之后出生),(2018-2021年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 自然科学 | 环境及自然保护类 |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与监测、环境工程、环境工程技术、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监测与工业分析、环境监测与管理、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环境监测与评价、环境监测与治理、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环境监测治理与技术、环境监理、环境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评价与管理、环境污染与治理、生态安全、生态学 | 自然科学 | 化学类 | 化学、化学分析与检验、环境化学、应用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无机化学 | 自然科学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科学、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 | 2021135108702 | 155.59 | 82.76 | 80.28 | 合格 | 合格 | ||
4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 现场及应急监测 | 51000025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开始之日计算,即1985年1月18日之后出生),(2018-2021年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 自然科学 | 环境及自然保护类 |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与监测、环境工程、环境工程技术、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监测与工业分析、环境监测与管理、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环境监测与评价、环境监测与治理、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环境监测治理与技术、环境监理、环境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评价与管理、环境污染与治理、生态安全、生态学 | 自然科学 | 化学类 | 化学、化学分析与检验、环境化学、应用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无机化学 | 自然科学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科学、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 | 2021135107514 | 155.48 | 83.44 | 80.59 | 合格 | 合格 | ||
公示期自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871-64100438。 |
来源:http://rsj.km.gov.cn/c/2021-07-05/39924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