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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文山州西畴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日期:2021-07-19]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网站

西畴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经理人招聘公告

为做大做强西畴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吸引优秀人才,引进先进管理理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西畴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经理人,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

西畴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名 

二、招聘人员主要职责和基本条件

主要职责:

(一)组织研究并推进公司资本经营、项目投资、旅游策划运营、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开展融资和对外投资合作经营业务等;

(二)统筹协调母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其他日常经营管理业务等;

(三)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经理职权,负责管理公司日常经营事务等工作;

(四)完成集团公司交付的其他任务。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强,具有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肩负起企业发展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强的战略谋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建设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和驾驭全局能力,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有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

(三)具有良好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四)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熟悉并落实西畴县人民政府对国资公司的发展规划定位和西畴各领域、各产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 

三、招聘范围

(一)招聘方式:公开招聘。

(二)年龄要求:应聘人员男性55周岁及以下,女性50周岁及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人员任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含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学士;

(2)AAA级平台公司中高管工作经历;

(3)AA级平台公司总经理及以上职务工作经历;

(四)对资本运营,如收购、并购、重组、借壳、买壳、发行IP0等有丰富经验及成功案例;

(5)精通融资,对公司债、企业债、融资租赁、ABS、PPN信托基金等融资工具运用熟练并有过成功经验,有年融资超5亿元以上的成功案例。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起至2021年7月26日下午5点30分止(节假日除外,正常上班时间内)。

2.报名地点:国资公司(西畴县财政局4楼),联系人:杨红宇,联系电话:0876—762701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应带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聘者提供任职资格条件(一)(二)(三)项相关有效纸质证明材料,任职资格条件(四)(五)需由应聘者在应试时进行现场陈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案例真实;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两张。

(三)资格审查:对照选聘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考核:入围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综合能力素质、岗位匹配程度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推荐:根据面试分数高低,按招聘职位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不足2人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考察对象);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考察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人员公示:面试人员或拟录用人员在西畴政务网(https://www.xczw.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人员录用及任前谈话;

(九)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和劳动合同;

(十)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

六、管理及薪酬福利

(一)任职年限

任职年限为3年,任职期内,任职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由聘用单位托管,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二)任职管理。在任职期间,原则不得在县外企业兼任职务。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兼职的,须报西畴县人民政府同意。

(三)薪酬待遇。薪酬待遇包含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每年薪酬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含税以及个人承担的法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经双方同意《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实行一年一签一考核,薪酬待遇发放分三个比例核定。其中:50%作为基本年薪按月发放;40%作为绩效薪酬,由国资局组织人员根据《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年度考核达到95分(含)以上的,绩效薪酬按相应占比的100%发放。年度考核达到85分(含)至94分(含)的,绩效薪酬发放比例按绩效目标考核完成相应占比核定,具体绩效考核指标以双方签订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为依据;10%作为风险保证金在任期结束时经离任审计通过后发放。薪酬待遇由县级财政或国资公司承担。

(四)录用人员自任职之日起与国资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和《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明确聘任岗位、聘任职责、目标、任务、劳动报酬、激励机制、退出机制等各项权利与义务。 

来源:https://www.xczw.gov.cn/zwyw/tzgg/content_2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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