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检察机关2021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公告
根据《临沧市检察机关2021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要求,现将临沧市检察机关2021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7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地点:中共临沧市委党校教学楼二三楼(临沧碧桂园小区旁)
二、参加面试人员及面试相关安排
(一)根据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以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可差额或等额进行面试,等额面试的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机应变等能力,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40%。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1.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2.考察
聘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吸毒人员检测排查。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行程码”,考生需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并配合考务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体温低于37.3℃的考生可进入考点,体温高于37.3℃的考生在留置观察点观察10分钟后再次测量体温,体温正常的考生到正常考场参加考试,体温异常的考生到隔离考场进行考试。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配合疾控部门进行处理。
(二)本次岗位面试不再另外打印新准考证,使用笔试准考证,请考生面试时务必带上本人笔试考试准考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一寸正规照片两张(准考证遗失的到所报岗位检察院开具准考证明)。
(三)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电子手环、耳机、计算器、电子手表等任何形式的电子设备及任何形式的资料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按违纪论处。
(四)考生须于8:15以前必须到达候考室签到,8:20进行签到及面试顺序抽签。请考生务必注意到达考场的时间。
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
2021年7月19日
附件:临沧市检察机关2021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人员名单.xlsx
来源:http://www.zghhrl.com/c-7-View_ID_34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