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儿童医院) 招聘啦!欢迎您的加入
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儿童医院)是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建院于1972年6月,历经49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预防、保健、医疗、教学、培训和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老院位于大理市龙溪路51号,新院位于大理市下关北区盛林路5号,1997年被省卫生厅任命为“云南省妇幼卫生业务技术指导分中心”,2013年被确定为“西部贫困地区儿童医疗保健人员培训基地”,承担着我州12个县市及滇西地州(市)妇幼卫生业务技术指导工作,是大理大学、大理护理职业学院的教学医院。
因工作需要,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儿童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70人。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2. 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其他条件;
3. 身体健康,全日制大学本科年龄在28周岁以内;全日制大专年龄在25周岁以内;研究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内;报考医生岗位,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年龄计算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流程
1.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8月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 报名地点: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儿童医院)住院楼15楼人事科(盛林路5号,新世纪中学对面新四中往东500米大关邑新村)
(1)自行开车的考生,可在导航直接输入“大理州儿童医院”,按导航提示路线即可到达;
(2)乘坐城市公交8路、9路的考生,至新世纪中学站下车往北100米左右,然后右转至新四中往东800米左右即到达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儿童医院);
(3)乘坐23路公交车的考生,至大理州儿童医院终点站下车。
4.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研究生、全日制大学本科需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拿到编码员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检验士(师)资格证、病理士(师)资格证和康复治疗资格证考生需出示成绩合格单)。其中报考党办工作人员岗位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中共党员证明,具有党务管理工作两年以上经历者提供党务管理两年以上工作证明。报考中医科康复技师岗位时,具有小儿推拿一年以上经历者提供小儿推拿一年以上工作证明。
5. 资格审查:由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儿童医院)院办负责资格审核。
考核方式
1. 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考核,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 具备本岗位要求的优先条件的考生,本岗位中优先条件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达到1:1比例可直接面试,超过1:1比例的先笔试后面试。
3. 其它岗位及设置岗位优先条件无报名人员的,考核方式按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来确定,达到1:3比例的先笔试后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直接面试。按拟招聘岗位数与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由笔试和面试各占50%计算成绩,等额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优先录用。
4. 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不低于70分。
5. 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替补的情况:体检中有不合格的;未按时体检视为自动放弃的。
工资待遇
通过考试、体检合格者即招聘录用,体检费用自理,参加相关专业岗位岗前培训。新入职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工作纪律
1. 加强监督。本次招聘由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儿童医院)党总支办公室全程监督。
2. 保密原则。严格管理招聘考试的命题,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涉及出题的人员不得泄露题目,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不得泄露与招聘工作有关且需要保密的事项。
3. 回避原则。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4. 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涉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疫情防控要求
1. 考生应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和“行程码”,须佩戴口罩、持身份证、出示“云南健康码”绿码,并经医院门口预检分诊(体温测试低于37.3℃)方可进入院区;签到、面试均需持健康码为绿码方可进场。
2. “云南健康码”为黄码考生,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
3. “云南健康码”为红码考生,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场。
4. 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场。
5. 体温测量时有发热者(体温测试≧37.3℃),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体温。低于37.3℃的考生可进入考场,两次体温均≧37.3℃,应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如考生坚持参加考试,须到隔离备用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后须及时到大理州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6. 体温异常考生核酸检测应于采样当天出具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核酸检测费用考生自理。
本次招聘由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儿童医院)组织实施,双向选择,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及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请咨询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儿童医院)院办,电话:0872-2196887 0872-2128935
大理州妇幼保健院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