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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昭通市昭阳区招聘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公告

[日期:2021-08-03] 来源:昭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关键信息】

招聘人数:16人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医学类专业需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卫生监督专业、公共卫生管理专业;非医学类专业需文秘专业、法律专业。

报名时间:2021年 8月9日至2021年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昭通市骐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地址:昭通市昭阳区金融中心C座1108室)。

薪酬待遇:月基本工资2200元,试用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增加绩效工资每月300-1000元。试用期按基本工资80%发放。


关于2021年昭阳区公开招聘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公告

为适应新时期卫生健康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昭阳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管理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卫监督发﹝2020﹞8号)、《昭通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试 行)》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卫生健康监督协管队伍建设,提高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昭阳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需要,受昭阳区卫生监督所委托,昭通市骐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辅助执法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坚持科学、公正地选拔优秀人才的原则;坚持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性质

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

三、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

1、招聘16人。

2、招聘人员专业:医学类专业招聘14名(包含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卫生监督专业、公共卫生管理专业);非医学类专业招聘2名(包含文秘专业、法律专业各1名)。

四、岗位职责

服从昭阳区卫生监督所的管理和业务指导,承担卫生健康监督辅助执法工作。主要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做好辖区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日常巡查,相关信息收集、报告,完成昭阳区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

1、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医学类专业需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卫生监督专业、公共卫生管理专业;非医学类专业需文秘专业、法律专业。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

(五)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奉献、吃苦耐劳;

(六)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面试、择优招聘的方式进行,具体招聘由昭通市骐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报经昭阳区卫生监督所及主管部门同意后,统一在昭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昭阳融媒体中心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 8月9日至2021年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昭通市骐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地址:昭通市昭阳区金融中心C座1108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到昭通市骐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办公室报名。

4.联系电话:0870- 2399239 。联系人:邱芳、何玉兰。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昭通市骐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由用工单位本公司组织培训考试。

(四)考试

1.笔试:经本公司组织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从高到低分数按招聘数1: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笔试后确定的人员由我公司和有关上级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将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决定,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考察

拟聘用人员由昭通市骐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在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2.因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的。

(六)体检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到昭通市二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七)聘用审批

1.经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公司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2.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昭通市骐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七、福利待遇

(一)工资

经与昭通市骐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发给固定工资。月基本工资2200元,试用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增加绩效工资每月300-1000元。试用期按基本工资80%发放;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并办理解聘手续。

(二)休假、福利

休假和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三)社会保障

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个人需承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取)。

(四)其他

统一配备卫生监督执法制式服装。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九、其他

本招聘公司未尽事宜由昭通市骐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昭通市骐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日

来源:http://www.zyq.gov.cn/contents/738/202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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