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纪委监委2021年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丽江市纪委监委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其中,招聘文秘工作人员1名、宣传讲解员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丽江市辖区户籍。
(二)招聘对象。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三)应聘条件:
1.具有普通计划招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扎实。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
5.文秘工作人员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文字处理能力。
6.宣传讲解员应具备良好形象气质及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四)资格审查: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通过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9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丽江市古城区昌洛路丽江市廉政教育基地4楼组织部。
联系人:杜飞宇、兰天飞
联系电话:0888—5128079
四、面试、体检
由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面试: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录取。
(二)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于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报考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合同签订
待遇3000元/月,按要求由用人单位购买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交纳。试用期一个月,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本人小一寸白底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
(二)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用人单位将适当调整应聘条件,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四)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八、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进行复审、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江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丽江市纪委监委
2021年9月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eVgLl0PeKxgpUXQDWj7cQ